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地将孩子当作可以重新获取的东西,特别是在孩子还没长大之前,别人也会用“以后还可以再生”来理解这件事情。
怀孕半年的时候,不小心流产,可能会很难受几个月,然后又再次怀上了,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来得及建立感情。
这句话听起来很冷,但说出了一个现实的变化,孩子越小,关系越像刚开始,痛苦自然存在,但有的人会认为生活可以重来。
一岁多的孩子生病死了,可能会难过一两年,然后决定要再生一个,因为还年轻。
这里面既有身体条件,也有一种简单的心理判断,即孩子还未真正走入家庭记忆中的每个角落,父母会痛、会想念,但他们仍可能将再生一个当作继续生活的方法。
十几岁孩子出了车祸死了,情况就不同了。
这个孩子陪伴父母很多年,有着自己的脾气,习惯,声音以及经历,也在家庭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父母应该会在一生中不断想起这孩子,但这个时候夫妻俩可能会拼一个,即使有生命的危险。
这句话中最重要的,并非“还会再活下去”,而是“即使有生命的危险”,因为他们所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新的孩子,而是要把那个被撕裂的家庭位置再以某种方式填补回来。
可以位置可以填,孩子不能代替。
二十几岁孩子死了,付出了很多金钱和感情,正要享受成果时,人没了。
这时再生一个,即使还活着,也没有力气养了。
更重要的是,二十多岁的孩子已经不再是一个要父母一直照顾的孩子了,他可能已经是父母生活里的支持、牵挂、共同的记忆。
父母陪伴着他长大,投入的不仅仅是钱财,更是漫长岁月中的期待,争吵,和好,骄傲,以及对他未来的想象。
因此孩子越大,所谓的再生一个的代替逻辑就越不成立。
不是年龄小的孩子很重要,也不是年岁大的孩子不值得悲伤,而是关系在一起生活中越来越深、记忆越来越具体、彼此的身份越来越难以复制。
一个新的孩子可以有新的生活,但不可能把失去的人还回去。
将不同年龄的丧失放在一起看,真正改变的是父母是否有感情,而不是孩子在家中的地位越来越高,高到与父母的人生捆绑在一起。
所以怀了半年流产,难受了几个月后再次怀上,一岁多孩子离开后难受一两年决定再生;十几岁孩子走了,还可能冒生命危险再来一个,到二十几岁,付出了这么多,刚享受到成果却失去了,连重新培养的能力也不一定有。
这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个家庭的成员,而是本来以为会继续的人生被强行截断了。
说到这里,“天塌了”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