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几年前公司发生的一件事情,同事老家不幸死亡,社保、公司都有相应抚恤金,另外意外保险要办理给付的。
公司驻地那边,来了个自称是他的妻子的女人,说要帮他办理相关的手续。
她以前常常去公司找这个同事,两个人一直都在外面租房子住,所以大家一开始并没有觉得奇怪。
办理手续的时候,资料准备好了,工作人员按程序要求她提交结婚证、户口本。
没想到,她说两人在老家办了席,只是结婚证没领,但是两个人有个女儿。
事情到这里,办理的人感觉不太对劲。
不是没有结婚证能够直接判断出什么,而是之后的表现,和一般人所理解的丧偶反应,确实有些不一样。
一般来说,丈夫刚刚离世,家属大多都沉浸在悲伤之中,但是这个女人却特意化了妆,身上戴着一看就已经精心搭配好的首饰,包括项链与耳环。
谈话中,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沉重的感觉,很多事情都是避重就轻的,反复关注的是钱何时能到账。
这里人性,说复杂就复杂,说直白就直白。
关系究竟是什么?嘴上可以说是夫妻,手续却不会随着一句“我们做过席”而自动生成。
感情,同居,办酒席,登记结婚,这些事情在生活中常常混在一起,但在抚恤金,保险以及其他正式的手续面前,它们并不是同一回事。
”工作人员最终没有为她办理,只是告诉她,过几天可以请家里人来办理。
等到家里的人来了之后,情况才真正的被说清楚。
原来,两个人是同居关系,平时谈恋爱,还没有正式结婚。
至于她所讲的女儿,也并非是这位已经去世的同事所生的孩子,而是她与前男友所生。
因此,前面的“妻子”与“女儿”说法,在正式的材料面前立刻站不住脚。
这件事最令人惋惜的是,不是一个人是否化过妆,也不是她戴过什么首饰,因为每个人处理突发事件方式不同,仅凭外表不能代替别人判断感情的深浅。
真正重要的是,她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以妻子身份办理相关的权益,又将不是同事亲生孩子说成是两个人的孩子。
人情关系不能模糊,行政手续不可模糊。
平时同居,谈恋爱,甚至办过席,在亲友眼里可能已经和结婚相差无几了,但是到了要证明身份时,结婚证与户口本依然是绕不开的材料。
这也告诉我们,生活中的称谓不能替代正式的关系,特别是在涉及抚恤金,保险和财产的时候,最后可以说话的并不是谁来得早,也不是谁哭的更像,而是事实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