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真正让人痛心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一个人做出了结束自身生命的选择,而是这个选择不会因为他的离开就结束。
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想要用离开来摆脱眼前所有的痛苦,但对于留下的亲人与朋友而言,痛苦才是刚刚开始的。
勇于自杀的一个人,的确表现出了比常人更大的胆量。
问题在于,既然拥有这种勇气,为何不能将这份勇气运用于继续活着,面对眼前之事。
活着是很困难的,面对的痛苦也不一定马上就能够看见出口,但是离开并不代表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
它更像把自己的痛苦,忽然转交给那些还活着的人们。
而且这种痛苦并非是普通难过,并非一句安慰,一次哭泣便可以过去。
亲人会不断地回忆,朋友会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到底是不是遗漏了什么,或者是早一些发现,早一点去劝阻,那么结果就会是不一样的。
那些问题不一定有答案,但是却会一直在他们的心里。
所以,自杀看似是一个人做出的决定,其实牵扯的却远不止一人。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觉得,自杀是不负责的。
这句话说起来很重,但是事情本身带来的伤害也是很重的。
特别是这样的一个好学生,毫无缘由地被间接杀死,让人更为痛心。
这里所说的并非是字面上的死亡。而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人,由于这件事情被拖入了无法逃脱的痛苦之中,原本的活着、情绪以及家庭的关系都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损害。
于是一次自杀牵连的不仅仅只有一个家庭而已,而是三家庭。
一家失去亲人,一家承受着无法解释的压力,另一家也被卷入了后果。
这并非是简单的伤心,而是几个家庭共同承受的一次巨大的伤害。
离去的人也许会觉得自己总算是一走了之了,但留下的人却没有这一个选择。
他们还是要继续活下去,继续去面对别人的眼光,接着去承受记忆不断出现时所带来的疼痛。
一些伤害并不是时间久了就能够消失的,
因此,不能仅仅看到了自杀者那时候的绝望,同时也要看到,这个决定将会给亲人与朋友留下些什么。
一个人痛苦是需要被看到的,但是不能因此而把更大的疼痛留给更多人。
更让人无奈的是,即使这件事情最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也不能挽回三个家庭所失去的。
法律能追究责任但不能恢复破碎的生存,也不能将留下的痛苦从其心中拿走。
这就是这件事情最令人难受的所在:一个人所做出的选择,到最后却要三个家庭共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