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如果丈夫为家庭奋斗,最终不幸猝死,我肯定会伤心难过,这种打击也不会随着生活的继续而自动消逝。
但是伤心难过和以后有没有可能走进第二段婚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因为前段婚姻结束的太突然,而否定后一种可能。
因此,丈夫付出家庭后离世,妻子再婚我认为很正常,人总要面对以后的生活,也有权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
这个判断或许不够浪漫,甚至有点冷,但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感情要尊重,生活也要继续,不能仅仅允许人在失去中停留。
如果家里有孩子,再婚之后好好管理孩子,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这件事就不应该简单地归结为薄情,或者要求一生证明自己忠诚。
真正要看的是,一个人是否重新结婚,而不是她是否照顾好孩子,是否把家庭里的责任放在眼里。
至于我自身,我最终选择了不生孩子,这并非是因为我认为孩子不好,也并非是在劝别人按照我的选择走,而是我不愿将自己的人生过度押注于另一个人。
将自己的命交给别人这种事情,越少越好,这句话或许说得太重了些,但确实是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最直接的体会。
生孩子后,人生中多了一份牵挂,也多了一个不能轻易离开的责任,这些后果我宁愿假装看不到。
有人会认为,有了孩子,家庭才更加完整,人在遭遇变故的时候也更有支撑,但这只是他人的理解,不能代替我去决定要不要走那条人生的路。
我并不觉得孩子应该是婚姻的保险,也不觉得一个人要靠孩子证明自己没白活。
同样,我也不认为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就必须将自己固定于原来的身份之中,好像只要重新开始生活,就对不起当初的家庭。
人会失去,会难过,会重新选择,这些事情能同时存在,并不需要相互取消。
要是选择生育,就要承担其中的长期责任,而不是只看到家庭热闹、感情寄托这些美好的部分。
若选择不生,也无需解释为自私、逃避,至少对我而言,这是不愿将自己的命交给他人的谨慎。
我可以接受别人的不同答案,也可以让别人接纳我的答案,婚姻如何走,孩子是否要生,都应当由当事人来承担后果,也应当当事人作出决定。
说白了,我不是为再婚找借口,也不是为不生孩子找理由,我只是将两件事分开来看:失去了丈夫会痛,再婚还是正常的,选择不生育孩子,是我对自己的人生界限的安排。
两个判断结合在一起,并不矛盾,反而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