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生活,的确改变了一个人对于生活的看法。
以前看到物质决定着意识这句话,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现在回头看,才发觉它很硬。
它说的是实践决定了认知,一个人经历了什么事情,往往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去看待世界。
题主早年生活有阴影,因此容易将“不幸福”视为人生的常态,这种经历所造成的创伤也会影响到后来的许多行为与想法。
即使现在过得很幸福,内心仍然不安全,害怕失去,害怕变化,害怕眼前的幸福只是短暂的。
这种担忧放在生活幸福者的身上,或许只是一件平常的小事,但对受过创伤的人而言,会被放大为一种持久的警觉。
这是不同的实践造成的认知差异。
但是认知并不是钉在身上的,实践可以形成认知,新的实践也可以改变原来认知。
家庭以后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经历的稳定与快乐越多,人的判断会慢慢松动,逐渐形成新认知。
他会重新认识社会,对未来有一些安全感,也会渐渐相信幸福不一定会马上消失。
这实际上就是这样。《实践论》里面讲的道理是人可以改变的,认识也会在实践当中改变。
因此,不必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置在那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之上,日子应实实在在地度过,发展应实事求是,并且分析潜在的危险,尽可能避开风险,将事情控制于一定范围之内。
只要两人一直过好生活,那么这段关系就会一直幸福下去。
也不要总以为过去的经历会永远伤害自己,似乎人只能被旧的经验按住,一生不变。
如果只是从静止的角度来看问题,就容易产生形而上学的思想,既不准确,也无效率。
人的一生还是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以前过得不好,以后更应该好好生活,提高自己,也一起经营好家庭。
家庭并非依靠一人的愿望来维系的,经营家庭要有相应的认知与思维,不能再将个人主义视为理所当然
周围遇到夫妻离婚的情况,我也认真分析过,双方都是聪明人,但都喜欢不断地向对方提出要求,总觉得对方是应该这样做的,也是应该那样做的。
而这些“应当”一直得不到满足,两个人开始争吵,争吵多了,感情就越来越破碎,直到后来想要捡起来也不一定能捡起来。
个人主义伤害共同经营的家庭,常常在这些细微的要求与失望中发生。
家庭只有在一起共同经营中才能和睦,在一起经营下才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