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时,同年级有一个女同学,那年上初二,从学校的楼顶跳下去,当场死亡。
她们班是顶楼,六层,正巧那天我们班在上体育课,同学们看见有人掉在地上,都跑过来看。
当时一个女生被吓哭了,我也因为好奇跑了过去,结果被吓的不轻。
体育老师男的比较彪悍,跑过来摸了一下她的脖子,然后把手放到她的嘴边,接着扯着嗓子喊,有人跳楼了,这是哪个班。
大概五分钟,教学楼里跑出来好几个老师,还有教导员。
教导主任马上就认出来她就是初二六班那个学生了,几个科任老师也都认出来了,但是她们班主任过了一会儿才下来,到现场就瘫倒了。
班主任之后还跟着一位中年妇女,她看见躺在地上的那个女生,当场就晕倒了,之后大家才知道,她是这个女孩的妈妈。
事情听上去很狗血,但真正令人难过的是,往往是这种不复杂的因缘。
这个女孩平时花的钱应该比较大,学生手上又没有钱,所以偷家里的钱,而且不是一回两次。
家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前的方法是在家里骂。

这一次她从家中拿了不少钱,事后有人说,她偷了七百块钱,她妈知道后,又认为是她拿的,就追到学校,在全班同学与老师面前打骂她。
后来她班的同学说,她受不了妈妈打骂,也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因为全班都知道是小偷了,所以从窗户跳了下来。
这其中当然存在偷钱的问题,但是一个孩子犯错误,和一个被当众羞辱,并不是一个概念。
偷钱要被制止,也要承担后果,但是打骂与公开羞辱,很容易将孩子推向只剩“丢脸”的感受。
特别是对一个初二孩子而言,她不一定能想明白后果,但可能将一时羞耻感当作无法逃离的绝境。
这并非是为偷钱开脱,也并非是说父母不可以管教,而是说管教若只剩暴怒,事情可能由纠正错误转变为摧毁一人。
事后,学校把所有的窗户都焊上铁栏杆,整个教学楼变成了监狱。
栏杆可以挡住窗户,但挡不了一个孩子心中被逼到角落里的感觉。
我想,她妈妈一定后悔,但后悔又怎么样?
一条活着的生命没有了,剩下的人只有依靠这个结果活着。
很多事情并不是做错了之后道歉就可以恢复原状,特别是当大人将自己的愤怒转化为孩子在人群中无法接受的羞耻的时候,代价或许根本就没有重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