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一个人毁灭,只是简单地归结为他想不开,但是我更愿意将它看作是他杀。
在没有任何生物的过程中,天然地写下了自我毁灭的选项,包括人。
人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中,往往会有“生命是可贵的,爱情是更高的”,也会有"舍生取义“、“宁为玉破不为瓦全“,还有将死亡理解为解脱的故事。
这些话并不一定全部错误,但是它们却会在人们的思维里面埋下一个信号:要是活得不好,那就不如死。
问题在于,没有谁会主动地将自己送入活不下去这样的境地,因此,一个人所承受的压力,往往需要来自诱导,胁迫,还有周围环境不断地施加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量,很少仅仅是个人的内部事情,甚至安乐死也是如此。
如果不要顾忌对他人的影响也不要在意他人在别人眼里的形象,那么安乐死的概念,可能根本就不需要提出。
生命与死亡之间的那种阵痛,既是创造之神所留下的一个起点,也是毁灭之神遗留下来的一条出口。
当然,也有病痛折磨。
每一个人出生的身体零件,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相同,但是一些特殊的疾病往往又与特殊生活习惯相关。
而所谓的特殊生活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有可能是他人的诱导、迫使,或者是长期的影响。
但是这里不能将某一个人特殊的选择直接当作所有人的一般现象。

我们不知道另外一个人究竟经历了什么,也不能真正知道他所感受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们可以拿自己的情况去判断,惋惜,判断对方是否已经没有路可走了,还是实际上还是有余地的。
但这些判断其实并没有那么的重要。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替另外一个人去背负他生命的树。
自然界中,两棵共生大树很难长久存活,因为它们必然会互相干扰。
在一片树林中,也总有一些树木因为一种不合适的时机而消失不见。
将这种现象叫做物竞天择似乎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它出现在人类的身上时,我们就免不了兔死狐悲了。
这是正常,也是不正常的。
正常,因为人会不安全地对同类的失去感到不安定,而不正常则是人的天性中也存在掠夺行为,看不起别人对自己比自己更好。
很多少的可怜,很多人只愿意给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不幸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的心里总是有一种预先设定,喜欢看着比自己强大的人讲笑话。
笑话是有大小的,快感也是有强弱的,这不必一下子就上升到了人格的审判。
一个人可以继续活下去,靠的不一定是自己,通常也是身边的那些人一起组成的世间。
所以,不要急于将毁灭归还于当事人身上,也不要轻易将旁观者洗礼成无辜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