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其实没有那么复杂,真正的复杂是很多人只说生不生,而不说生孩子的目的与责任。
所以在做决定之前,先把话说清楚,最好是把双方的意见录下来,以免过了一段时间,各自只记住对自己有益的部分。
需要两位老人直接说明,生孩子的目的是什么。
这里面的目的是不能含糊的,既然让一个孩子到家里来,就应当先把他在家里的位置,以及由此所带来的责任讲清楚。
还请两老讲清楚你的身份,你是后人还是嫁给外人。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硬,但是身份不说清,后面的姓氏,家庭事务,赡养义务以及继承安排,很容易全都搅和在一起。
如果两老将你视为后人,那么你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你的儿子与你同姓,你是后人,你儿子亦是后人。
既然身份是由后人来认定的,就不能仅仅在你需要承担责任时说你是后人,当涉及到家庭位置以及孩子姓氏时,又把你推回到一个嫁出去了的外人身上。
身份已经确定了,相应的责任也应当随的确定,不能仅仅选择对自身有利的部分来接受。
反之,如果两个老人把你当成嫁出去的人,也应该说清楚这一层身份,尊重两个老头的意愿,做一个合格的有责任感的人。
这个外人并不是说从此一切都不管,也不是将血缘亲情全部抹去,而是按照已确定的身份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两个老人都到退休年龄之前,尽可能不参与两个家庭的事务。
这里重点是尽可能不参与,而不是口头上说不管,实际上又要插手家中的每一件事情,也不是要利益的时候才承认自己是属于这个家的。
等到两个老人到退休年龄后,按时足额支付法律上赡养费和抚养义务。
这部分的责任不能由情绪决定,也不能因平时关系好而多一些,关系不好则少一些,既然身份与边界已经说明了,就在法律范围之内。
如果两个老人死了,而他们儿子还没有长大,那就继续履行基本的抚养义务,直到他18岁。
这里说的扶养,不是抚养,两个词不可混用,承担的责任也不可以因一句口头的承诺而随便扩大。
当然,如果是血缘亲情的考虑,也可以再加上放下继承权。
这样做的目的是,将身份、责任与利益一并摆在台面上,而不是仅仅在谈到好处的时候讲血缘,谈到义务的时候又说自己是嫁给外人的。
说到这里边界已经很明确了。
两个老人愿意怎么生就怎么生,只是生孩子前,最好是先把每个人是谁,应该承担的责任说清楚并记录下来。
身份明确,责任才有落脚点,以后也少些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