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四十八岁要孩子。先不谈孕妇自身的身体情况,毕竟目前的医疗方法还是值得借鉴的,仅仅说养育这个事情,并非这个年纪就可以轻易做到。
很多人在讨论这样的选择的时候,注意力往往会首先放在能否怀上、能否平安地生下来这一方面,但是却将孩子出生后的漫长的养育过程置于一旁。可是生育从来就不只是将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后来还有教育,陪伴,照顾,还有父母与孩子一起面对的很多年。
40岁决定要个孩子,40岁的时候拥有一个儿子,这种时间关系不复杂,但常常被忽视。等孩子20岁时,母亲已六十九岁。
要是身体硬朗的话,事情可能还好一点;但是如果身体不好,孩子未毕业,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照顾父母。这里所说的并非是孩子是否愿意的,而是他或许根本就没有完成他的成长,他需要提前接受父母的日子。
一个人还未毕业时,本应该将精力放置于自己学习,选择与未来上,而那时的远大的理想与抱负,或许都只能绕着父母而行。并不是说照料父母是不应该的,而是这样的责任来得过早,孩子不一定有足够的空间和能力去安排自己的道路。

有人说,父母的身体健康就没问题。但问题就在于,谁可以提前保证多年后的身体情况。医疗方法是可以依靠的,但是它不能代替长久的养育,同时也不能抹去父母与孩子之间年龄差距。
因此,这件事情不能仅问一句是否可以生,而且还要问一下生下来以后是否能够承担养育责任。能不能养大孩子,和是不是让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能够保持自己生活,并非是一个概念。
父母的爱子,必须为之计深。真正想要孩子,就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目前是否想要一个小孩,还要考虑孩子长大的时候,父母处于什么样的时期,孩子是否会在还没毕业的情况下,承担起照料父母的任务。
当然,有足够家庭条件的话,能够安排好这些长期的责任,情况会不同。但没有亿万的家产,生他干什么。
这句话看起来很重,但它针对的并不是孩子自己,而是一个成年人是否要仅凭自己现在的愿望来做决定。孩子并不是用于满足父母的某一个阶段的期望,他也不应该一出生就被认为是未来需要为父母负责的人。
因此我的判断非常简单,我并不支持这样的选择。不仅仅是因为年龄而已,也不是仅仅因为孕妇自身的身体情况,而是由于生育之后更长时间的养育方面的责任,也是需要认真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