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婚后是否有孩子,与妻子出现意外之后是否要再婚是两个不能混合计算的问题。
如果结婚之后没有孩子,妻子又死了,隔一段时间后,我会再找个人过日子。
这并不是说前面的婚姻不重要,也并非说妻子离开之后就可以马上完成所有的事情,只是没有孩子在中间,选择会简单些。
但如果生产中出现意外的话,面临的就不仅仅是夫妻间的离别。
如果难产,首先要保护大人。
孩子还不能代替自己做决定,也不能因大人的选择而承担后面可能的伤害。
假如在生产孩子的时候出现意外情况,妻子去世了,那么我将会将孩子拉扯大,等到他成年之后,我再去考虑是否找到第二个。
这里的先后顺序非常重要。
并不是说一个失去妻子之后就必须要永远不再婚,也并非再婚本身是错误的,而是孩子还很小的时候,父亲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他生活。
一般来说,妈妈没有那么容易爱孩子。
这句话听起来很重,但是现实中的亲疏远近,常常不会因一句话“以后都是家人”而消失。
特别是父亲与第二任有了孩子后,上一个孩子容易成为一根草。
父亲或许没有恶意,第二任或许一开始的确愿意照顾,但是家庭关系一旦改变,注意力,感情和资源可能会重新分配,最先被忽视的常常是那个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所以我问自己,如果不再婚,孩子身边有谁呢?
有爷爷奶奶,有姥姥姥爷,还有我。
算下来,是五个人喜欢他。
这五个人不一定能帮孩子化解失去了母亲的痛苦,也不一定让生活从此不会有困难,但至少不会由于父亲重新组织家庭,重新生育而使孩子的位置尴尬。
一个人的选择,不能建立在孩子受到额外伤害的前提下。
有人会说,父亲也有自己的生活权利,当然是对的。
但权利和责任并不是分开的,既然将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就不能仅仅考虑他以后是否孤独,也要考虑他成年之前要什么。
等孩子长大了,再找一个人,是将大人生活安排放在后面,将孩子需要照顾的阶段置于前面。
这不是告诉大家不要再婚,也不是说后妈都是坏人。
只是对于我而言,如果妻子因难产而离开,孩子还没有成长,那就先养大孩子。
等到他长大了,再考虑他的感情与生活。
大人可以选择很多种,但是不能让孩子代替大人承担本可避免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