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者不能承担责任,那么就让自杀人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这件事情可以讨论一下,也可以按照法律承担这个责任的,但是赔偿与责怪逝者根本就不一样。
应当赔偿的,还是要赔偿,应当承担责任的,不能因当事人已离开就轻易放过。
但是,责任到了家属的身上,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可以将指责继续推到逝者的头上。
有不少人一听到自杀这两个字的时候,第一个反应便是责怪,认为这是逃避的行为,觉得这不负责任。觉得他将麻烦留给别人。
但是一个已经到了这个阶段的人,通常并不是在安静、轻松以及很多选择时做出决定。
他真是经历了非常绝望,才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
这句话并非是为自杀而开脱,也并非说造成的结果可以不予以管理,更不是家属不需赔偿。
它只是告诉我们,不要将赔偿责任与道德审判掺杂在一起,不能因为家属要负责,而随意将逝者钉死在责怪中。
自杀者不能负责的时候,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件事情。
理解他曾经经历过极其绝望的事情,是另外一件事情。
前者是解决损失与责任的,后者是面对一个人在临终之前所承担的痛苦的。
两件事情可以同时发生,不能因前者发生了,就否定了后者。
家属面临赔偿,也面临失去亲人痛苦,还有可能承受别人议论。

要是我们连说一句“不要再责怪自己了”都不愿意说,留下来的只会是一层一层地指责。
而指责不是让逝者归来,而是不能让已发生的事件被重新改变。
它只会使活着的人变得更沉重,使家属在原本就不能承受的情况下,再多一些羞耻与孤立。
我明白,有些人说,既然已经造成了结果,那么就必须付诸行动。
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但代价并不等同于羞辱,而赔偿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否定某个人曾经所承受的那种绝望。
我们既可保护自身的权益,又可要求家属赔偿。
但在完成这些后,能否少一点责备,少一些站在安全地位上的评价。
一个人要是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就意味着他已经被非常绝望的推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
我们不一定能够替他承担这份痛苦,我们也未必能够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至少不应该在他无法回应的情况下,继续用那种轻飘飘的语气来给他定义。
请大家不要责怪自杀的人,并不是要求所有人放弃自己的责任,也并非要求受到影响的人去强行原谅他们。
只希望大家处理好该处理的问题,赔偿好,停止对逝者的谩骂。
注意心理健康保护自己也保护身旁的人。
当周围的人表现出极度的绝望时,不要只把他看作是任性或者软弱,也不要等到没有办法挽回的时候,才开始问他为何会走到此一步。
祝逝者平安,也祝还在痛苦中的人,能被看到,被认真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