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句难听的话,家庭主妇结婚之后,不应该争取监护权。
并不是她不爱孩子,而是她要先面对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离婚之后,她是否有能力一边生活自己,一边照料孩子。
家庭主妇舍弃了自身的事业以及劳动力,去当工贼,让男人完全无后顾的忧,不用请假去开家长会,也不用带着孩子去医院,可以积极出差,加班, 996,卷死各类女同事,升职肯定快一些。
男人坚持内卷工作,不出意外,经济上应该不差。
无论请保姆,还是找接盘侠女照料小孩,都比离开宿主家庭主妇更具条件。
这句话听起来很刺耳,但离婚后,家庭主妇外出打工,常常连自己活着也费劲了,还剩下多少时间去关心孩子。
即使这一次不打,忙于生计也可能成为放养,和男方照顾比起来,能好多少?
不要只关注母亲天然应当照顾孩子的问题,现实中,照顾小孩需要时间,收入,稳定的生活规划,这些正是许多家庭主妇在离婚之后最缺少的东西。
而且,这还没有提及她的赡养义务。

她的父母也老了,即使平时能自理,去街边的小诊所也没问题,有时候去大医院还是要中年人陪着。
老人平常也要有人联系,说几句没用的废话,知道她在听。
老人长期无人关注,容易被外人欺骗,这些事不一定每天都发生,但真的发生了,就不是一句话忙不过来能解释的。
因此,一个离婚、没有收入、还需要照顾老人的家庭主妇,面临的不是简单的带娃问题,而是生活、养老与孩子三个方面的压力。
她自己如果只是为了活下去,孩子很有可能会被放在后面,养大她的老人家也会觉得亏欠她。
有人说,孩子跟着妈妈,至少感情上更亲密。
但亲密无法代替稳定的吃饭,上学,看病,照顾,感情也无法自动转化为时间和金钱。
孩子不是证明母亲是否有良心的资本,监护权也并非离婚后必须争取到的奖品。
如果男方的经济条件比较稳定,有能力请保姆或者其他照顾者的话,从孩子实际的生活出发,交给男方的照顾不一定更好。
这不是为男人辩解,也不是家庭主妇不能做母亲,而是将爱与能力分开来看待。
离婚后家庭主妇首先要承担起自己的生活和父母养老的责任,然后再考虑是否能够承担孩子长期的照顾,不然争取到监护权,最终可能只是将三个人一同拖入更为紧张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