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计划其实很明确,我将为四个父母的养老送终,将孩子抚养至大学毕业,并将财产留予孩子,自己去寻找她。
这件事中有几层责任,我不想混在一起说,也不想用一个轻描淡写的话把它们弄糊涂过去。
四个父母要求我养老送终,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认为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孩子需要抚养长大,读完大学,到了该进入社会的年龄,这一部分责任我也会承担下来。
有人或许会说,既然决定找她,就不能将孩子丢在这儿不管。
这句话听起来很沉重,但是我并没有说在孩子还不能够进入社会之前离开,也没有说不去抚育孩子。
相反,我会把孩子养到该上社会的年龄,该做的事情做完,能给的照顾也给到。
所以,不要一看到我说要去找她,就先给我戴上对孩子的不负责。
我能忍受悲痛将孩子抚养到应该进入社会的年龄,在我看来已仁至义尽。
这不是将孩子当作负担,也不是以财产来补偿什么,更不是做了一点事就要求孩子马上理解我。
我只是将人生中的不同责任分开来处理,先照顾好四个父母,然后把孩子养大,待孩子有能力进入社会后,再去处理我的选择。
或许有人认为,做父母应该永远围绕孩子转,即使自己没有其他的生活,也不能再想其他的事情。
但我不接受这样的说法。
养育孩子是责任,给孩子留下可以生存下去的条件,也是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从此就只能将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给孩子。
如果留下财产给孩子,孩子就能够一直靠房租无压力的生活。
这句话并非是随口说出来的,而是我的财产用途。
我不会一方面说给孩子保障,另一方面又将财产带走,让孩子面对无着落生活。
财产给孩子,意味着孩子将来不必为生活的压力而强迫依赖谁,也不必为了生存不断计算每一个步骤。
至于我要去找她,是我的选择,也不是孩子要承担的结果。
孩子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保障,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二者不冲突。
所以,不要说对孩子的不负责。
我承认这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的安排,但是不能因一个人选择自己的人生而否定他之前所承担的责任
我养老送终,抚养孩子大学毕业,留财产给孩子,自己找她。
这是我的判断,也是我愿意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