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总是跟同样是有孩子的女朋友说这件事情,有了孩子之后,最难受的就是丢掉孩子。
看到这种事情,很难过,也很容易将自己置于那个家庭之中,去思索他们这些年是如何度过的。
也许只有等到这个男孩长大成人后做爸爸,有了孩子后,才能真正明白他的做法给生父母带来了如何的二次损害。
这并不是一句话“找到了就好了”可以抹平的事情,孩子与家庭经历的变化也不会因重逢而自然消失。
但这也不能完全怪罪这个男孩,丢了孩子是丢了,再找回来也不是丢的时候的孩子。
孩子带走后,会在另外一个环境中长大,接触另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形成一种性格与身份的认同。
生父母寻找,孩子也在塑造,等到多年后重逢,彼此都会熟悉而陌生。
因此,找到孩子自然重要,但是“找到”并不代表一切回到原处。
小时候我看过一个电视剧。《浪漫的事》里面有一个角色我始终记得。
一对本来很幸运的中产夫妻,由于孩子的丢失,最终导致了两人离婚,妈妈一直不能不恨爸爸丢了孩子。
后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努力,他们最终找到了小飞飞。
可飞飞在西北养大了,成了农村的放羊娃,有着大红的脸蛋,说着陕北的话,还说他的名字叫做王勇敢
他常常以西北话逗大家开怀大笑,这些细节让人感觉有些可爱,但是笑过之后,心里反倒更加沉重。
妈妈用了无数个失意的日子,找回了自己原本生活于幸福的城市家庭中的小羊。
只是人回来了,那个家庭好像再也回不来了。
这种故事最痛苦的地方,不仅是孩子曾被带走,也是很多人的一生都会被这个故事改写。
孩子,父母,乃至原本的完整家庭,都有可能在长久的寻找与等待中变成另一种模样。
因此,拐卖案中的买主应该被判刑吗?
我的回答是支持。
买家尽管主观上并不像拐卖孩子的人那样有明显恶意,但他们的需要刺激犯罪。
只要是有人愿意购买,就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拐弯,需要不被切断,类似连环悲剧很难从根源上减少。
不能只看直接进行拐卖的人,也不能将买孩子视为一个家庭的选择,因为这样的需求本身也可能是下一家失去孩子原因。
从根本上杜绝,不要让更多的有孩子家庭过在这种担惊受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