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父母选择,这句话听上去很简单,但是真正落到三十岁的人头上却不一定轻松。
父母失去了孩子后,所承受的痛苦并不是别人说几句安慰就可以理解的。
没有经历的人,难以真正体会到,这不是冷漠,而是有些伤疤本来只有当事人明白有多深。
因此,当父母表示还想要再生孩子的时候,外人不应急于替他们判断是非对错,也不应以自己的想象来衡量他们痛苦。
对他们而言,再生个孩子,不一定只是为了获得一个新家庭的成员。
里面有对离去的孩子思念,也有想要生活继续的愿望。
人总是需要有一个支撑自己向前走的希望与意义,特别是在大失去之后,这一点更不应该被轻易否决。
若没有这样的希望,父母或许会一直在思念中,日子依然向前走,心却停留于失去孩子的一刻。
原文所提及的“生活如同行尸走肉”,并非夸大其词地描述别人的情绪,而是表明了一种长期丧失生活支点的情形。
别人看到的,可能只是他们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而已。
父母自己承担的,是失去孩子后的空缺,思念,以及继续活着的理由。
这两种感觉不在同一个位置上,外人当然不能仅凭自己生活经验来判断他们应该如何做。
当然,三十岁你也有自己生活,有独立判断与承担责任能力。
你可以有问题,也可以不安,甚至暂时不能完全理解爸妈的决定。
但是作为父母,除了看到自己的立场外,也应该看到父母在承受情绪与选择。
理解并不代表所有的事情都由父母来承担,支持也不代表放弃自身的判断。
他更像是承认,父母也有感情,有伤口,有权力为自己找到生活的出口。
他们想要再生一个,并不意味着已经忘记失去的孩子,也不代表新生的孩子可以代替谁。
思念并不会因为家中多了个孩子而自动消失,新生命也不应该被安排去担当替代者的角色。
但这并不妨碍父母将再生视为一种生存的希望。
所以,三十岁的你,至少可以少些指责,多些体谅,认真听父母为何这样做。
爱不仅是感情,也包含责任与义务。
当父母经历了沉重的失去的时候,可以理解他们,尊重他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予支持,是子女应当给予的关爱。
至于是否可以再生,如何选择,还是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到正规医院进行咨询。
但是在感情上,父母失去孩子想要重新生活的愿望,不应被轻视或否定。
这并不是要求你马上接受所有的安排,而是希望你知道,他们只是想要带着思念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