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句听起来有点大不敬的话,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会选择将话直接说出来,不绕弯,也不靠亲情将责任混合在一起。
你们想要生孩子,这是你们的权利,我没有权利去问,也不会为了我是女儿而要求你们舍弃自己的选择。
但是孩子是你们决定生的,生出来后的生活就应该由你们来负责。
我不会去问这个孩子,也不会帮助你们养孩子,更不会帮忙带孩子。
这不是我想和谁赌气,也不是故意让一家人难堪,而是我要说清楚自己的界限。
你们可以当父母,我也可以当女儿,但是这两种身份不能自动得出一个结论:成年女儿要替父母养育他们后来的孩子。
孩子出生前,决策权在你们手中,孩子生下来后,养育的责任也应该由你们来承担。
我不参与,并不意味着我不认可你们的生育权利,只是我不愿意将你们的选择当作我的责任。
同样,你们的财产,我一分也不要。

财产可以给你们想要照顾的人,也可以给那个不知能否顺利出生、不知是男还是女的孩子,我不拿这些东西,就不会用它来换取我的付出。
但是财产不能给我,与以后完全不负责任,也不一样。
等到你们没有工作了,我会支付我应该支付的赡养金,这是我的女儿应该承担的责任。
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我都不管,特别是不承担养育另外一个孩子的义务。
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孝,认为我没有按你们期望的方式尽到女儿的义务,甚至与我断绝关系,也可以。
关系如何处理,是你们的决定,我不会以断绝关系威胁你们,也不会为避免这样的结果而先答应一个自己不愿意去承担的事情。
反过来,如果你们仔细想清楚了之后,决定不生孩子的话,以后我就算是一个女儿,也绝对会为你们养老保驾护航。
你们生病时,我会到床前照顾你们,在需要照顾的时候尽我的责任。
这里面其实就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已经长大的女儿,她有保障,也愿意做出明确的承诺,另一个是还没有出生,性别不明,未来也不确定的老人。
父母自然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生,但是成年的女儿也可以自己承担,不承担。
说清楚这两件事情,不一定好听,但比先默认了女儿会接手,等孩子出生了再逼她接受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