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我当然很遗憾,但是这份遗憾并不能自动转化为对父母所有的选择的同情
说得好听一点,他们表面上在决定是否要再生一个儿子,实际上却可能将一个需要长时间照料的弟妹交由已经长大的兄长来承担。
从家庭的责任来看,法律上成年的兄长对年幼的弟妹负有抚养义务,这并不是一句话“那是他们孩子”可以轻易带过的事情。
你本来有生活,有未开始的人生,却可能因父母的决定,平白多了一项沉重的任务。
这里最难以接受的是,也许不是生孩子本身,而是父亲尽管妻子年迈,仍强迫她怀孕。
高龄产妇所面临的风险需要认真进行评估,具体情况需要到正规的医院进行咨询。
但是在这个家庭中,母亲的安全却被放在了后面,排在前面的,是不能被人说没有后代的。
为了别人一句话,就让妻子承受身体的风险,也让成年的子女承受未来照护的压力,这样的选择难以说是尊重家人。
生活是过给自己的,还是过给别人的呢?
一个父亲只关心别人如何评价,而不顾及妻子的安危,也不顾及孩子本来的人生安排,我真的看不出来里面有多少爱,更看不出尊重。
“为了传播下去”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巨大的理由,但真正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以及生活代价的,往往不是说这句话的人。

因此,成年的子女有必要挑明利害关系。
可以说清高龄妊娠风险,也可以告诉父母,自己在乎母亲的身体,但是不会代替他们长时间带孩子,也不会默认接受他们没安排好的结果。
这并非冷血,而是将责任边界说明在事情发生前。
有的人会说,父母年龄大了,子女应该理解。
体谅是可以的,但是体谅不代表签订一份无限期照护合同,也不代表父母做出决定,子女就要放弃自己生活填坑。
亲情如果仅仅是单方面索取,最终连亲情本身也会消耗掉。
无论如何沟通都无济于事,甚至会影响到你基本生活,保持距离,减少往来,甚至断绝关系,也是成年人的保护方式。
这并不是鼓励谁放弃家人,而是说,面对不断将风险推给他人的父母时,温和劝说不一定总能解决。
有时候,边界要足够清晰,他们才会放弃将你的退让视为理所当然的。
归根结底,父母要再生孩子,结果首先要由做出决定的人来承担。
成年人可以表示反对、提醒风险、关心母亲,但是没有义务为他们做一个为了不被人讨厌而开始的生活计划。
我之所以说得这么重,是因为我妈妈也有过类似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