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家庭悲剧,往往不是一次冲突所导致的,而是错误家庭关系的模式长期积累的结果。
家长是家庭关系主导者,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孩子,尤其不能将自己失控包装为管教。
从学校当众殴打孩子的情节来看,这位妈妈一面对外施加暴力,一面又急于向外界证明她没有错误,这是对内强硬,对外取悦的一种畸形心态,也是很多家长身上弱者的心态。
“棍棒下出孝子”、“养儿防老“这些观念沿用了几千年,有人将它们视为封建社会遗毒,但即使放回到那个社会,它们也是糟粕。
《后汉书·崔寔传》“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它说的是,父母子女间可以教训和督责,可是父母在愤怒的时候用大杖去责打孩子,可能会让孩子受到重伤,也会让父母懊悔不已,还会留下父母不孝的名声,所以这个时候,孩子不如先躲开,大杖就走,也就是逃开。
但是到了今天,“不打不成功”这样的封建糟粕,仍然留存在某些人的内心深处,甚至成为一个群体共识。
他们将孩子视为养老工具,要求孩子自幼无条件服从,要求父母一直保持绝对的权威,所以打孩子被理解为“为了孩子好”,打是疼,骂是爱。
有了这个理论支持,父母动手时没有多大的心理压力,越打越厉害,渐渐忘记了最初的教育目的,最后只有情绪发泄。
平等与孩子的尊严,在这样的家庭中都不重要,因为工具人无权反抗,而孩子一反抗,则被扣上不孝的帽。
所以,母亲在大家面前打孩子,不仅是情绪没有限制,也是在向别人证明自己管教到位,问题不在于自己,而在于孩子顽劣难教。
归根结底,这是将错误全部归咎于孩子,以外界的肯定保护自己,以此证明自己对,实质上还是取悦别人。
孩子因而孤立无援,承受难以忍受的羞辱,母亲却没有料到要保护他,因为她已经无暇顾及。
这种行为,有人称其为“人格失衡”,但这种说法不能用于为具体的人进行诊断。
它说的是一个面对问题,失败或者强烈自责的两种反应:或者过度自责,或者一概推脱责任。
二者相反,实质上都是逃避外界的刺激,将失败归咎于他人,使自己暂时不受压力。
当孩子向老师告状的时候,这位妈妈的第一反应是将责任推开,当这一举动又使她无法继续承担责任时,她选择了死亡,仍然是在逃避。
真正的教育,不应以当众羞辱与暴力来证明,也不应将父母面子与权威建立在孩子尊严与安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