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同性恋的自由婚姻,双性恋,变性人,心理性别的认知障碍这类不常见的群体的权益,有不少人会心生愤怒,呼吁尊敬少数群体,维护平等与自由,尊敬不同的意识、不同人群和不一样的选择。
可是,当轮到一个失去了唯一的孩子的妈妈的时候,面对她这样悲伤的事情,平等与自由似乎忽然就不再适用。
有些人没有体会到母亲失去亲人的那种刻骨的哀痛,也没有看到孩子在出生之后可能会有的幸福与快乐,他们甚至忽视了一个人可以来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幸运。
他们一开始担忧母亲过了几年就会去世,孩子成了孤儿,被嘲笑父母的年纪大,甚至说“做人父母不用考试很可悲”。
可是这到底关系到别人什么?
谁愿意生,谁也有能力生,哪一年死谁知道?
父母离去以后,谁会因此恨父母不应该带自己?
何况,这个母亲做错什么?
她没有了唯一的一个孩子,如果她现在不再生育这个婴儿,她就可能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能力,甚至是死亡。
她不再年轻,心里又痛苦,别人只用几句话告诉她,年纪大了生孩子是有危险的,父母或许不能陪伴孩子安心成长。
这些想法在正常的情况下是有道理的,但这并不是正常。

对她而言,再次拥有一个小孩,是重新拾起生活的希望,是自己从泥沼中爬出来的一种自救。
坏事既已发生,就应允许当事者寻求活下去的方法。
一个新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也要比继续沉浸在原来的好结果里好很多。
这并不是谁看了几本书就能站在旁边代替她说答案的事。
你明白生孩子要谨慎,你知道高龄怀孕有危险,你也知道父母可能不能陪伴孩子成长,但是你不能仅仅讲这些很多大道理,而不管当事者正在过着怎样样的生活。
不爱生孩子的不生,别人想生,也别天天替她担忧父母离开后孩子如何处理,能够陪着养个几年就是几年了。
人经历的多了,哪里还顾得上将每条金科的律令都执行的滴水不漏、先从泥潭中爬起来、活下去,才是真实的。
原本,对孩子的出生保持谨慎的考虑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矫枉过正会变成另外一个极端。
要是生孩子一定要同时去满足年轻,有钱,高知识,这样的干涉不是以前快结婚生娃子的反方极端么?
谁也不可能把自身的标准压到一个努力活着的母亲的身上。
希望母亲能够勇敢地活下去,愿他们一家人幸福,长寿百岁,并希望她能够得到福利组织和社会帮助。
孩子与父母之间宝贵的爱,原本就是一个个人一生中重要的能量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