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伯死时48岁,是猝死,前一晚睡觉前喝了一点啤酒,第二天早上起来时,家里人才知道他已经死了。
那时爷爷75岁,爷爷于大伯死前三年去世,家中连续发生这样的情况,谁都明白这并非一句简单的话就可以带走的。
全家商量后,决定将大伯死亡的消息向奶奶报告。
这一决定并非是由于奶奶年龄大,所以一定能够承受这般的打击,正是因为众人都知道她的状况,才觉得她拥有知情权。
奶奶已经75岁了,但是她的耳朵并不是很聋,眼睛还能够缝补衣物,腿脚也很灵活,心思清晰,大伯死了这么大一件事情,家里人都认为是瞒不住的。
这其中有一个很简单的判断,老人年龄大了,并不代表老人不知道什么,也并不意味着老人无法面对事实。
许多人都下意识地认为,隐瞒是保护,是担心老人受到刺激,而不是承受不住。
但是倘若一个人还是耳朵聪明、还能理解事情的发生,亲人的去世就不再是一件能够替他做出决定的事情了。
不告知他,看起来是在为他挡下痛苦,其实也可能会让他从信息的缺失中猜测,让他在家人的脸色、说话语气以及突然变化的生活中慢慢认识到问题是错的。
这种不知不觉,并不一定比清楚的知道更容易。
奶奶来到大伯的棺材前,哭了起来,大伯死前,她看了一眼最后。
我一直记着她哭得筋疲力尽、不知所措的模样,也记得哭到最后,嗓子都哭不出来了。
当然是很难受的,谁也不可能把这种痛苦当作好事情,更不可以用一句话“老人知道了就好”来告诉家人。
但是至少,奶奶看见了大伯的最后一眼,也知道他失去了谁,她可以哭泣,可以告别,也可以用她的方式去接受这件事。
在这几年中,爷爷与大伯先后去世,使奶奶沉寂了好几个年头。
可是奶奶还是坚持了下来,耳朵聪明地活了89岁,后来由于摔倒导致骨盆的骨折,经过治疗无法痊愈。
直到死前几小时,她还是清醒的,还认识我的孙子。
因此我始终认为,面对亲人离世,不能仅以“老人大了”为代价为老人做出选择。
是否应该告知,不仅仅是看年龄,更应该看老人清醒的程度,理解的能力以及当时身体的状况,具体如何判断,还应该由家人根据实际状况慎重考虑。
但对一个醒悟的老人而言,尊重他了解真相,见到亲人的最后一眼的权利,常常胜过自作聪明地隐瞒更加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