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孩子是被父母遗弃了的话,养父母的确可能是养大他的人,孩子也会因此感到感谢。
但是被拐卖并不是遗弃,事情的本质完全不一样。
拐卖使孩子与亲生父母不得不分开,也使两个家庭受到极大的伤害,即便养父母将孩子养大,也无法抵消其参与拐卖的事实。
更何况,有的养父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不断地找孩子,但还是选择隐瞒,这不能简单地说是养育的恩情。
这并不是一句养大了你就可以盖过的事情,也不能将满足自己的重男轻女私心,包装为无条件地爱。
很多找回来的孩子之后选择留在父母身边,理由通常是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会说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些感觉不能假装没有,但它们也不能抹杀拐卖所带来的伤痛。
孩子依赖养父母,是长期的陪伴、照顾以及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心理关系,这种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但不代表当年拐卖因此合理。
问题就在于,买家最终有可能获得一个儿子,但是亲生父母的多年痛苦却无人能够承担,这当然不公平。
坚决反对买卖同罪,严厉打击卖淫妇女儿童,需要更大的惩罚力度,才能发挥警示的作用。
至于孩子为何会依赖自己养育自己,可参照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哈洛所做的母爱剥削实验。
哈洛准备了一个专用的笼子,将刚出生的小猴子和亲生的母猴分开来,并准备两个铁丝的人偶。
其中一只铁丝人偶披着绒布,被称作“绒布母亲”,它不能供给奶水。
另一铁丝人偶的胸前有喂奶的装置,被称作“铁丝母亲”。
实验中,幼猴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到铁丝妈妈处喝奶,其他时间则紧紧依赖于绒布妈妈。
即使在笼子里放了各种恐怖的玩偶,幼猴受惊的时候也会跑到绒布妈妈身边去,而不是可以喂奶的铁头妈妈。
哈洛用恒河猴的实验表明,爱有三个变量,即触摸,运动与玩耍。
这至少表明,陪伴与接触的心理作用,可能比单纯血亲关系更大。
但这不代表外人可以为孩子下定论,因为我们不能确定这个孩子现在是否具备足够的自我辨别能力,也不能代替他做出决定应该爱谁。
父母希望找回孩子,母亲希望留下孩子。孩子自己也许会对养父母产生依恋,这三种情况都是真实存在的。
至于该如何处理,结果将会走向何方,还是需要两个家庭和孩子共同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