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年前的时候,大家还在聊论坛的贴吧里面,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一个女子的丈夫死了,留下遗腹子,家里人想要她生下孩子,说是为老人,也是为亡夫的。
那时候我只有二十多岁,站在一旁看着这件事情,第一个反应就是要让她留下儿子。
我和一位网友认认真真地辩论了一番,那段时光我至今还记得非常清晰。
那时候的我,应该更容易将老人的希望,亡夫的愿望,还有孩子还没出生的生活,都压在这个女子身上了。
似乎只要她不留孩子,便辜负老人,也辜负亡夫,甚至还辜负那个未曾见过面的孩子
之后我也生了一个孩子,想法却改了。
如果要我重来一遍的话,我建议她带孩子去。
这并非是由于孩子不应该被爱,也并非由于老人丧失了期待,而是这位女人本身也是一个要继续活下去的人
她有她的路可走,也可以决定未来的人生如何度过。
女人无需为老人而活,也无须为亡夫而活。更无需替他人保留一种念想来改变自身的生活。
说实在的,带孩子后,她可以做的事情就少很多了。
这并非是责备孩子,也不是将孩子当作负担去计算,而是认为养育自身改变了一个人生活的安排,承担的方式以及选择的空间。
这些成本不能由于孩子的爸爸已经去世,而被一句话“为老人”带走。
老人要留下这孩子,能理解的。
亡夫家人不舍得这孩子,也是理解的。
但是懂得他们心情,并不意味着要将他们的希望变成一个女人要完成的事情。
她要留下,是她的选择。
她若不留下,也不应该背负自私,薄情或对不起任何人的感情负担。
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这也可能是终生的遗憾吧。
这话听起来很难受,但是不能因不愿意去面对,而假装这件事情没有发生。
生出来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憾都消失了,也不代表这孩子就可以自动拥有完整的一生。
同样,不生不可以简单地说是剥夺谁的权利。
这个事情真正值得尊重的是,一个女人愿不愿意去承担,还有她是否有选择权。
谁都没有权利为别人活着,特别是女人。
说到此处,或许有人会认为我站在那里说话不会腰疼,因为当时我是二十多岁的人。
这一点我认同,因此我不将自身的判断视为标准解答。
但是人们在没有了孩子之后,往往会想到牺牲自我成全他人。
等到自己真正有孩子了,才知道,孩子出生并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为谁保留记忆的办法。
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并非因为我的冷漠,而是我终于明白了,女人首先是自己的,然后才会成为哪个妻子、哪个儿媳、哪位母亲的。
在这样的选择下,最应该被忽视的是她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