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并没有什么问题,真正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有的人将再婚办的太快。
特别是老人尚未离世,便已等待老人离去,好迎新人入门,这并非一句话“想开点”可以解释的。
人在,家在,关系还没有完全结束,旁边人却开始了下一段的生活,这种急迫本身就是很刺眼的。
因此,问题并不仅仅是再婚,而在于一个人是否能够把前面所发生的事情都处理好,是否顾及到孩子、是否安排好自己财产。
女人不要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过分的贤惠之人,什么都为别人着想、什么觉得将来再说,最终却将自己与孩子置于最无保障之地。
贤惠若成为无条件的让步,便不再成为优点。
房子给他人住,财产给别人拿,孩子受委屈还得自己忍受,这不是大度,这只是让自己本来的位置给了别人。
假如真的有一天,提前立下遗嘱,财产都给自己孩子了。
这话听起来很硬,但是当事情需要说明的时候,硬一点并不一定是坏的。
许多人一说到遗嘱,就觉得很不吉利,似乎只要说不出来问题就没有了。
但真正要防的是,并非一句话的晦气与不晦气,而是人离开后,自身的意思并未留下,孩子也未获得应有的庇护。
更不要让他人住你房子,打你孩子,抢你的财富。
这几个事情放在一块儿看,就不是简单的家庭问题了,而是女人是否提前保护好自己与孩子。
再婚并非原罪,也并非女人需要避开的道路,重新生活本身并无不妥之处。
但是重新的开始不可能是在老人没走,孩子没安顿,财产没安排好的混乱中。
急于迎接新人,却将孩子与财产抛在后面,这样既不光鲜,也会留下后遗症。
有人或许会说,都是家人,何必算的那么清楚?
但是现实中,越是有房子,有财产,有孩子,越不能光靠一句话“都是家人”支撑。
亲情是可以的,信任是有的,但要留下的还是留下来。
女人无需因再婚而感觉自己欠谁,也无需为了过好自己的日子而继续做一个什么事都可以忍受的贤惠女人。
将遗嘱事先立下,将财产留予自己孩子,是在履行一位母亲的义务,也是在为自己留下一个清晰的界限。
有了后妈才有后爸,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