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面临遗产过户的时候,会将“有遗嘱’与“可以过户”等同起来,其实这两件事情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遗嘱是在被继承人还活着的时候写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文书,这个性质需要先明确。
也就是,不能仅仅因为手中有一份写有遗嘱的资料而直接跳过办理过户。
作为一个子女,或者作为与遗产处理相关的家人,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这份遗嘱是否真实。
真实性不明确,后续的执行就难以顺利推进,因为遗嘱自身就是一个事情的开端。
这里所提及的真实性,并不是是指材料是否打印出来,也并非是指谁将它拿在手中,而是要先将这份遗嘱真实与否摆出来
确定真实性后,还需要看遗嘱上写的内容是否超出了遗产的本身。
遗嘱可以处理的是遗产范畴内的内容,不能光看文字写的多少,也不能仅看立遗嘱的人意思表达的好不好。
除遗产是否被写超之外,还需要看遗嘱是否为失去劳动力的人提供合理生活计划。
这一点也不能忽略,因为在处理遗嘱的时候,不能只看财产如何分配,还要看相关的生活计划是否合理。
因此,拿到遗嘱后,真正需要核对的并非一个单独的问题,而是三个问题:遗嘱是否是真实的,内容是否超过了遗产,有没有为失去劳动力的人提供合理生活方案。
这三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之后直接要求过户,往往不是一句遗嘱写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以我国实际操作的方式为例,未经公证遗嘱,无法直接到交易所过户。
这句话重点在于“直接”二字,并非说手中有遗嘱就会自然过户,也不是家人口头上的认可就可以代替办理程序了。
没有公证遗嘱的遗嘱,或公证,或法院判决,是在处理过户的时候摆在眼前的两种办法。
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不支持遗嘱执行的话,那么事情可能不能仅仅是家人之间的协商,而是有可能走上司法程序的。
说白了,遗嘱写好只是开始,真实性,遗产范围,生活安排与执行配合,都要一个个面对。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先不要争论谁说了算,具体的材料与处理方法,还是要向专业人员当面核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