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告诉你,我家几年来接连走了三个老人,分别是奶奶,我爷爷,还有二奶奶。就是我的爷爷和他的弟弟。
三个老人先后离开了之后,家里的剩下二爷爷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就出现了。
他是否慌张,能否度过以后的日子,谁也无法为他答复。
但是有一点是很现实的,老人丧失了老伴之后,生活并不会由于儿女在身边而自然而然地轻松起来。
儿女能陪伴,能照顾,能尽自己所能去安排,但是儿女还是不能够完全取代老伴的地位。
这并非是说孩子不孝顺,也并非说老人不需要谁,而是当人到了老年,身边有一个可以说话、可以照顾、能够一起生活的人,生活将会是另外一种模样。
因此那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给他娶一个门庭若市的媳妇。
这句话听起来可能有点直接,甚至有些人第一个反应是反对,认为老人刚刚失去了老伴,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再婚?
但问题是,再婚并非抹去过去,也并非将离去的人忘记。
死去者有死者的位置,活着者有活者的日子,两者并不矛盾。
只要两人愿意,彼此适合,儿女也可以接受,老人再找一个伴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归根结底,老人并非儿女的附属品,不能因儿女觉不合适便要求他将余生过得如同一个人一般。
儿女为老人着想财产,生活以及家庭的关系,这些都能理解,也确实要小心。
但是谨慎并不意味着阻拦,关心并不代表为老人做出选择。
所谓的门对户对,当然并不是以条件来羞辱谁,而是期望两人的习惯、做事方式以及家庭的想法可以相互契合。
这样的老人可以安享晚年,儿子也可以少些牵挂,家里人也不用每天猜他一人过得如何。
这并非是将婚姻当作解决矛盾的工具,而是认可老人也有自己生活的需要。
孩子喜欢听,并不意味着他冷漠,也许是由于他知道,自己不能时时陪伴老人在身边,也希望在老人的身边有一个伴侣。
只要此段关系并非是被逼迫出来的,也并非为伤害谁,大家就不必将其理解为不孝或忘情
更别说是对死了的人不尊重了,因为谁都死了,留下的人还要活下去。
老人嫁给媳妇儿,并非儿女的不孝,也并非老人的忘情,更非对死去之人不敬,活着之人便好好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