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如此多的回答,许多都停留在情绪化悲观与比惨上面,却没有一个人提出真实的东西,同时也不存在一个解决的方案。
那么我就换个角度,说一点不同的看法。
这位阿姨已经与命运作出了许多的斗争,从一种努力走向了一种失望,不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无论是现实的处境,还是思想的状态,她似乎都很难做到好好活着。
既然活着已经不可能实现,那么可不可以考虑,如何让她好好的死去。
这句话听起来很刺耳,但是问题确实在这里,强迫她活下去,和逼迫她死掉,不都是排除个人意愿吗。
因此,第一问题就是,合法安乐死是否也应该进行讨论。
人们可以选择活着,而不是强迫着活着。
活着是人们的追求,活着也应该受尊重。
这并非是鼓励谁结束生命。而是承认某些人在长期的痛苦中丧失了继续活下去的能力。社会不能仅仅只是劝说她再坚持下去。
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阿姨丧子后,是不是应该尽早购买养老保险?
孩子不在了,应该找商业保险帮助。
有人也表示,国家的养老已经无法覆盖这种状况,那么只能够有意识地去选择另外一种保障。
保险,储蓄,应该考虑。

这件事情实际上也提醒了年轻人,谁也不清楚将来会发生什么,能否在年轻时,提前做好可能发生事情的准备。
第三,是否可以考虑开放对老人的软性毒品,
年轻人大好时机,当然不能吸毒。
但是对于已经无望的生活、天天生活在痛苦中的老人来说,能否适当地融合,给予低毒性、符合法律规定的药物,使神经得到一些快乐。
要是身体上的快乐很难实现的话,至少能让她精神上有一点轻松的感觉,这也能被看作是一种人性主义。
具体如何做,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尝试,也不能将危险药物作为一种方法,而应该由具有权力、具有责任性的部门进行认真的讨论。
这位阿姨争取了,也努力了,她想要得到关注与帮助,但是在现实的压力下,她还是自杀了。
社区福利机构不具备那么大的资金,也不存在那么多的钱财。
而阿姨已经很老了,发不出什么声音。
事发后,她已死,福利部门依旧没有钱财,下一个遭遇类似情况的老人,还可能会选择自杀
倘若什么也不改变,那么就没有人会真正听到失独老人想法。
我们不是要求我们福利部门承担这些老人的所有责任,也明白这在经济方面很难实现的。
但是福利部门是否能够认真地听取他们的真实意见,给予一些真正可以在现实中得到落实的支持。
既然,我们已经承认社会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活的好,那么能不能退下去,至少让每个人能够安安稳稳的走完最后的一段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