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个答案没有了,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失独家庭被放进扫黑除恶摸排监管框架。
事情并非一句简单的传闻就可以带过,先是湖南某市某区的一个街道的社区制作了扫黑除恶的十类重要工作的宣传展板,将失独家庭的人、重性的精神疾病的患者等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
随后,山西省的一个市卫生计生委也被曝光,把失独家庭当作扫黑摸排的对象。
一个宣传展板上“重点监督对象”,另一个被曝光的"扫黑摸排”,将前两件事放置在一起,让人感觉荒诞。
在失独家庭与扫黑除恶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可以联系的?
没有清晰、具体、可以理解的根据,那么列入本身就已经造成了非常大的错位情况。
失独者首先是一种生活变故人群的称谓,而扫黑摸排指的却是另外一种完全不一样的判断方式。
将两者放置在同一个名称、同一块表格,或同一项摸底工作中,公众自但是然地会问:这里是在给予帮助还是在防范和监督?
这并非文字排列的是否整齐,也不是某个工人表述不规范的问题,而是工作人员的表述。
一个群体如果被放进有着强烈指向的分类里,外界所看到的不再仅仅是几个词汇,而是这一群体被怎样理解、怎样对待。

更为麻烦的是失独家庭的人和重性的精神疾病的患者并列在一起,让人感觉不同的处境,不同需要的人,都被简单地放进了一个重点对象的框子里。
这种方式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并非是问题得到解决了,而是事情的当事人先给自己贴上了不应该有的标记。
也许有人会说,这可能只是基层的宣传展板之上的一个失误,也可能仅仅是对工作进行一个分类的错误。
但正是由于它出现在了公开展板以及具体的工作安排之中,所以才不能仅仅用“写错”这三个字来轻轻地带过。
前一个事发生于展板之上,后一个情况又被曝出在卫计委扫黑摸排的对象之中,事情就不再仅仅是单个词汇偶然失控了。
它至少表明,在面对特殊的家庭以及特殊人群的时候,有些工作可不能仅仅只看表格是否填满,名单是否列全,而是要看分类是否合理的。
一个家庭如果已经经历过失去孩子长期的痛苦,那么外界对于他们最基本的态度也应该是准确的、谨慎的和尊重的,而不是将他们放置到一个让人不能理解的监督类别。
这里没有煽情,也没有替任何人设置情绪,单从这两件事情的排列来看,就能够让人问一个问题:这种名单是如何形成的,还是谁认为合适?
把失独家庭列为扫黑摸排本身就已经让人困惑了,如果再把这个困惑解释为当事人过于敏感,反倒会遮盖真正问题。
问题并不是公众不了解某项工作内部的流程,而是公开呈现的分类必须经得住最基本常识的追问。
一个人被如何命名、如何归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名字后面往往会伴随具体的眼光、态度以及处理方式。
因此,这件事情最应该被看到的,并非某个展板是否做得好,也并不是某一个答案为何会消失,而在于失独家庭是如何成为扫黑除恶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