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能把一个人逼到绝路的人,大多不会真的悔恨。
理由很简单,真后悔,真反省,很多事一开始不会做的那么绝,更不会逼得人走投无路。
人都不在了,反省是为谁看的,是为那些指责他们、攻击他们的人们看的。
所谓的后悔与反省,通常是建立在「赤字問題」上的,只有发觉自己付了代价或事情已經亏損了,人才會重新計算這筆帳。
不愿承认错误的人很多,他们并非没有听到别人的批评,而是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一个为什么要被逼到这一步呢?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非你死便是我死”的状态,退路堵住了,谁也不愿意先放手。
父母是中国的“合法的强盗证书”,对子女有合法私掠的权利,子女要和平的反抗,并且还想要反抗得成功,几乎没有可能。
俗话讲,光脚的人不会穿鞋子的,你知道吗?
父母是光脚派,在社会上碰到不熟悉的人,惹不起时,至少还能躲得过。
可是换成了父母,躲都躲不了,因为这种压力并非偶然遇见,而是始终贴着你,想逃避都难。
因此,最可怕的并不是外面的敌人,而是身边的那个自认为是帮忙的人,实际上在不断的加码。
“最大的敌人永远不会是敌人,而是你的身边猪队友,王飞猫的这句话放在这儿并不违背。”
回到赤字的问题上,这样的后悔往往并非良知上的悔恨,而是发觉自己投资亏钱了。
这里投资,不仅是金钱,也可以是面子,名声,和别人评价自己。
事情发生后,行为人或许意识到,自己并未得到所期望的结果,反而遭受了损失,并且还会影响到个人的声誉
这时说后悔,有时候是后悔的代价,而不是为了伤害别人。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没有良心,少数人也许还会有一些真正的后悔。
例如,那个逼迫十几岁女儿离开家乡、失踪十多年的爸爸,之后一直宣称自己错误的教育导致了不良的结果,想要借此赎回。
等自己的癌症发作后,他又想要见女儿一面,但最后还是没有见到。
这事自己看了新闻就明白了,这条新闻在当时也是有不少的热度的。
但即使如此,这样的少数情形也无法改变一种基本的判断,能够逼迫人走到这一步的往往是行为人自身缺乏真正的反省能力
他也许在损失发生后悔,在声誉损失后解释,也许失去后想见面,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曾经明白过对方付出了多少。
因此,问题不仅仅是“将人逼死后是否后悔”,而是这样的后悔到底在后悔些什么?
若后悔是失去,亏损与名声,则是账目结算,非良知回头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