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同单位的同事,我称其为张叔,其儿子初二时,于河中洗澡淹死。
我亲眼目睹过办白事的张叔,在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全部变白了,他的媳妇整日哭泣,连门都出不来,张叔只得请假回家去照顾她了。
过了一段时间,张叔来到单位领取工资,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几乎已经认不出他了,明明才三十岁,但看上去却如同快要六十岁的人。
在那段时间里,大家一个接着一个地到他家去看望他们,陪着他们聊天。也劝说他们想开那么一点点,可是人一旦离开了,张叔就只能够在一个个的黑夜之中折磨着自己。
这件事情最为让人难过的地方,并非是别人并没有去关心他们。而是外面安慰一旦停下来,屋子里只剩下了两个人在各自面对自己失去孩子之后的空洞之感。
后来还不到半年的时间,他们就听说山里的一户人家有两个女孩,原本还想再生个男孩的,结果又生个女儿。
张叔和两口子听了,连夜赶过去,然后把那女孩带回家。
从此以后,两人的状态忽然改变,整天如同重新上了发条一般,仿佛又恢复了活力。

以前,有些不合规做法或许被默许,但不代表没问题,也不能将孩子当作填补家庭空缺的方式。
以前把孩子带到家里,再想办法去解决户口问题,现在不可以照着去做,涉及到孩子的身份,户籍以及成长的权利,任何一个步骤都有可能会给孩子造成长期的麻烦。
倘若一个家庭丧子之后难以走出来,那么身边的人可不能仅仅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劝她想开一些,也不能将领养说成是忘记了原来孩子。
合法的领养能够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的寄托,但是它并不是一种治疗悲伤之物,也不是将一个孩子用来替代另一个的孩子。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属于自己的地方、权利以及未来,所以领养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能否给孩子一个稳定且负责任的成长的环境,而并非是大人是否能够立刻得到安慰。
因此,一边陪伴张叔两个人生活,一方面了解合法的领养条件以及程序,是较为稳妥的办法。
具体能否领养,需要去民政部门以及正规渠道进行当面的咨询。条件不够的话,就要把要求,材料以及程序都问清楚。能够补充什么就按照规定进行补充,不能够将特殊申请看作是绕开规则的。
以往有人认为,被领养孩子总比走进孤儿院要好,但这句话并不能代表对孩子权利的判断。领养并不是只要将孩子接回到家就可以完成。
丧子夫妻,带着对儿子的思念生活,与重新照料一个儿子,可同存在。
真实的寄托并非是将悲伤抹去,而是在没有伤害另外一个孩子之前,慢慢地把日子过得重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