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车辆行驶在路上,遇到主动碰撞或者被动碰擦,我处理的方式都是比较简单的:先报警
对面是否有苦衷,到底是有道理还是没道理,这些并不会影响我先去报警。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种做法是不是过于机械,明明就是一次碰撞,为何不能先进行沟通,然后听取对方的解释。
但是在我的观点里,一旦发生了纠纷,仅仅依靠双方各自说各自的话,就很容易让问题变得越来越杂乱无章,最终谁都会觉得自己是有道理的。
因此我会分开判断与处理。
对方是什么苦衷可以说,是不是有道理,可以去查,但是这些都应当放在报警后面,而不是用来替代报警。
我只了解了江这个事件的前因及后果,实际上我只知道了其中的一些。
了解不多,不应该装什么都了解,更不应凭几段话,代替当事人补齐全部经过。
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是有着明确态度的:如果有问题,我就会报警。
无论是理记还是江歌的妈妈,凡是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应该首先让事情处于正常的办理过程中,而不是首先交由网络上的吵架。
网络上的争论再怎么厉害,也依旧只是争论罢了。
屏幕前面的人可以说出自己的观点,可以相互进行反驳,也可以依据自己所观察到的内容来进行判断,但是这些声音自身,并不可以代替事实,也并不能代替处理纠纷这个过程。
这是我一直以来觉得奇怪之处。

为什么在网络上总是有人注视着受害者不断地挖掘,而很少有人愿意用同样的力量去使用施害者?
按道理来说,真正应该被追问的应该是受到伤害的人和事情本身是如何发生的
但是现实中的注意力往往不是如此分配。
因为挖了施害者,一般只能补充事实。
你可以得到的,也许是一些经历、一些小细节,或许是让事情更加清晰,但是这件事情本身不一定会因此而变得更加热闹。
挖受害人就不同了。
受害人的经历,性格,家庭,以及过去,更易于被拆开来进行讨论,同时也更容易让围观者进行猜测。
于是,本来应该追问的施害者问题,渐渐地变成了审视受害者的视角。
人们开始讨论,受害者是否哪里做的不够好,或者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出来,是否可以从过去寻找到一种解释。
归根结底,这种关注受害者的挖掘行为,不一定是在接近事实。
有很多时候挖施害者仅能补充事实,挖受害者则可以带来流量
听起来有些冷,但是网络上的注意力原本就不是公平分配出来的。
谁更易于被讨论,哪个故事更易被反复地拆解,谁可能会被推到更为显眼的地方。
所以当遇到纠纷的时候,首先要报警,而不要先将希望寄托于网络上的争论之上。
网络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不可以因为讨论太激烈,而把受害者又推到被看待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