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既然是有人杀死人,舆论第一时间应该去追问的,是凶手与死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矛盾。
谁进行了杀人,谁与死者有何关联,矛盾是如何产生的,这才是刑事事件最直接的、最应当被看到的问题
但事情没有按照这个逻辑走。
有人将舆论的关注点,从凶手的身上引开。
凶手陈XX的名字被隐藏了好长一段时间,多年。
然而,一个证人,被推到了非常不寻常的地步。
而他的热度甚至超过了之前所有的杀人犯上热搜的数量。
这就值得追问。
为何真正杀人的人,却在舆论中被淡化。
为何一个被刑事法庭承认的证人,反复被推到公众的视线之中。
为什么众人不断讨论着这个证人时,却很少能回到凶手与死者之间矛盾的本身。
正常讨论,应当围绕案件的事实,而非围绕某个刻意提高的人。
倘若舆论始终避开凶手,一直不去谈论凶手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亦不谈论案件中最为直接的冲突,那么这样的舆论走向便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普通关注的偏移。
它更像有人在推进一种特定叙事。
这样的叙事将一个证人拉到了极高的地位,却把真实的凶手隐藏在了视线的外面。
归根结底,谁被一次次提起,谁在刻意地隐藏,本来就是一个事情。

公众既可以同情丧女的人,也能理解丧女所带来的痛。
但是死去女儿本身,不代表可以犯罪。
同样丧女也不可以当作操纵舆论之借口。
悲痛是可以解释人的情绪的,但是却不能代替案件的事实。
它更不应该被用来遮盖凶手的名称,改变大众应该追问的问题。
一个人受到了痛苦,并不意味着他就天生具备操纵舆论方面的正义性。
一个人丧失了女儿,并不代表所有关于案件的言论都可以不被质疑。
如果丧女,可以将舆论推向一个证人,将凶手隐藏,那么,公众所看到的便不再是案件追问了,而是注意力安排了。
真正死因是什么,因为凶手的被绕开,所以显得更加看不起人。
这里不是说不可以表达悲痛,而是悲痛是不可取代事实的。
被刑事法庭允许的证人,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不可以因为他被上热搜,而自动成为案件核心。
热搜高低也不能说明谁是案件真的应该追问的。
倘若一个杀人者的名字已经被隐藏了许多年,一个证人名字被推到了极端的热度,那这样的反常本身就足够让人继续去追问。
舆论越离开凶手,就越应该回归凶手。
这并非是为谁开脱,更不是拒绝去同情死者的家属,最基本的道理是不能够被带偏的。
首先问凶手,然后问矛盾,最后问案件的事实,这才是正常顺序。
丧女是值得同情的,但同情并不能成为控制舆论的理由,更不可以成为遮挡凶手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