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支持?
生育权乃是每个人之基本权利。这件事情本身便已经明确了一个很关键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是否生育了孩子,这是当事人所做出的人生抉择。
别人能够有自己的观点,但是观点和决定并不是同一个东西,旁观者认为应当生,或者不应该生都不能代替当事人去承担这个决定所带来的日子。
人家已经决定要生孩子,肯定是做好准备了,至少当事人自身,这不是随口说说,而是考虑之后做出的决策。
我们不懂得别人经历了什么,我们也不清楚别人是怎样想的,也没有必要将自己的标杆直接套在别人的身上。
很多人在听到别人打算生孩子的时候,就习惯性地先问一句是什么,然后开始分析相关条件,最终得出一个他自己认为的正确结论。
但问题是这个结论是给谁使用的?
如果属于自己的,当然是可以认真地去考虑,也是能够反复地去权衡,但是换成其他人的人生的话,就没有什么必要把自身的想法放置到最为重要的地方。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的想法也不是那么重要,主要还是当事者。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简单,有些显得不够有态度,但我却认为,很多时候就是应该首先把边界划清楚。
你不能不理解,不能够不同意,也不能保留自己意见,但是不支持反对当事者做出选择并不是一件事情。
旁观的人说一句不建议,与直接替他人否定这事,中间是有差别的。

前者表达观点,后者容易将自己置于裁判之位,似乎别人生活需要自己先批准。
说到底生育是他人的事,主要负责结果的同样是当事人而非站在旁边表示意见的那个。
既然并非是自己做出决定,也并非自己承受后果,那么更应该减少一些替别人做出判断的动机。
反正我很支持,这里支持不是每个人都要生孩子也不是说一定要生就不需要考虑任何的问题。
它只不过是说,既然生孩子是每个人基本的权利,那一个人要是决定生育孩子的话,就不应该由于旁观者个人的偏好而轻易地否定。
支持对方的选择,与要求每一个人都做出同样的决定,完全不同。
有的人选择了生,有些人则选择不了,这些都是个人的决定,旁人没有必要将其中的一个选择说成是唯一正确答案。
同时,国家也是需要孩子的,这也是一种现实的因素。
因此,这件事情在我看来既是个人的选择,又可以看作是利己利国。
对个人而言,当事人是按照自己意愿来安排生活的,对国家而言也确实是要孩子的。
将这两层结合起来看,至少不必一看到别的人决定生孩子,就急忙替当事人进行反对。
有很多时候我们真正应该做的并不是为别人做出决定,而应该承认那是他人的生活。
如果当事人作出选择了,旁观者没有必要将自己的看法看得过重。
说白了尊重生育的选择,并不意味着劝说所有的人都去生孩子,而是将决定权交给了真正需要做出决定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