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在原来的说法中,直接归纳为四赢,而说话的人则认为,这并非坏事,而是好事情。
大女儿本来是独生的,后来有弟弟,她从一个独立的女人,变成了没有父亲没有母亲的独立女人。
这里的含义并不是指她真的丧失了父母。而是说,家庭关系以及家庭责任安排之中,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唯一需要肩负父母养老的人了,也不需要一个人承担所有的事情。
父母也有儿子可以解决寂寞,不用把所有的情感和期望都压在大大的女儿身上了,更不用让大女儿把血吸干了。
小儿子有了新的生命,这新生命对于他来说也是家庭中新增加的陪伴与关系。
再往大的方面讲,国家也增加了新的人口,因此原话才会总结为四赢:大的女儿拥有了更为独立的地位,父母拥有儿子的陪伴,小的儿子拥有新的生命,而国家拥有的是新人。
这种说法听上去挺直接的,甚至有些像是把家庭的问题算成一笔账一样,但是背后所存在着的那个问题其实是很明确的。
在之前江浙沪的独生女话题当中,有不少女权人士喜爱说,父母是可以出钱的,他们支持女儿是单身生育的,去接受父母留下来的孩子,而且父母还得继续出钱来帮忙照料孩子。
父母既需要出钱又需要照料孩子,还需要承担这种生活安排所带来的长久责任,为什么不生一个,特别是父亲掌控家庭财产时。

这句话的真正问题,不仅仅是要不要生一个孩子,还是谁应当承担家庭的安排成本。
要是所有的资源都聚焦在女儿单身生育上,父母出钱,女儿带孩子,女儿得到一个孩子上,那么这个事情就不能仅仅被描述成是女儿个人的选择。
它也涉及到父母晚年生活的问题,家庭财产如何安排,父母是否愿意将自身的时间精力和钱都投入到这种方案之中。
所以父母愿意给予帮助,并不意味着他们只能够接受一个安排。
既然有的人认为,父母可以拿出钱财帮女儿生孩子,也可以接着帮忙照顾儿子,那么再生个儿子的问题也就不显得突兀了。
当然,此说法本身不是在为任何家庭作出决定,也不是说,只要父母拥有钱财,就必须要再生一个孩子。
它只是反问了一遍,既然父母资源可以使用,为何只能用来支持大女孩的选择,却不能形成另外一种家庭的安排。
尤其是父亲掌控家庭财产的时候,谁决定钱该如何花,谁承担照顾儿童的责任,更不应该被女儿个人的选择轻易带过。
归根结底,问题并不是儿子天生就比女儿更重要,也并不在于哪种生育方式一定会更好,而是不能一方面强调父母要出钱出力的,另一面又将父母的思想和家庭的资源排在讨论的范围之外。
这便是这句为何不再生儿子的真实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