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什么不能?但是一个人提出这个问题,往往意味着已经考虑很长时间了,差的只会是找到一些人来支持自己让自己良心好过那么一点。
这至少表明你还有点良心,不过不多,也可以看出你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就连这种事情都想先找个让自己安心的方法。
孩子病逝后,妻子不能生育,离婚再婚,不能仅仅看法律允不允许,还要放到道德情感婚姻责任家庭处境中一起看
婚姻并不是仅仅在顺利的情况下有效的约束,它也包括相互支持,共同面对难题的责任
孩子离开,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非常大的情感伤害,这时候再因生育问题而选择离婚的话,或许会给彼此造成更多的伤害。
因此,离婚并不应当是解决生育的唯一途径,也不能仅仅认为妻子是不能生孩子的,婚姻就没有了继续的借口。
倘若夫妻之间还存在感情,那么婚姻也能够通过其他的方式继续下去,收养儿童就是一个可能性,家庭完整不仅仅只有生育一条道路。
妻子没有孩子,又遭遇不能生孩子的情况,本身就承受着很大情感方面的压力。
要是她因为不能生育而提出离婚的话,很有可能会感觉到被抛弃、被孤立,这并不是一句法律允许就能够抹掉的感觉。

真正应该面对的是,她如何看待这段婚姻、夫妻之间是否还有感情、双方是否能够共同生活、是否真的讨论过其他的解决方法。
医疗方面的帮助也是可以被考虑到的,夫妻能够就生育的问题去正规的医院进行面诊,去了解一下是否存在适当的辅助的生殖选择。具体的情况不能够让别人来替他们做出判断。
收养也是一条道路,收养孩子也能给家庭带去幸福和满足。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双方同意的话,离婚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生育的问题离婚是不是合适,还是要看夫妻的关系、感情的状态以及共同的协议。
在某些文化以及社会背景下,生育的问题有可能被认为是离婚的借口,但是婚姻的根基不应该仅仅是生育能力。
离婚之后再婚生孩子,法律上一般也没有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做法就是天然合理的,更不代表以前的责任就自动消失了。
如果真的没办法和现任的妻子继续生活下去,再婚是一个选择,但是这个决定需要经过情感,道德,法律,而不是冲动或者压力。
归根结底,离婚与再婚是一个人的选择,他人不能代替你去生活,也不能为你去承担选择所带来的结果。
可以做与应该做并不是一个概念,法律可以离婚,并不代表妻子不能怀孕就离婚就合适。
生育的问题当然很重要,但是婚姻中的感情,承诺,共同的经历,以及对彼此责任,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双方同意离婚、对未来做出不同安排的话,再婚生孩子可以是一个选择,但是不能因此而忽略现有婚姻的情感需要,更不能将妻子处境当作自己重新起步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