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独生子女是否能够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那么答案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可以继承”和全部继承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很多人仅仅注意“独生儿女”这四个字,认为家中只有一个儿子,遗产当然只归这个儿童。
问题是,子女并非唯一继承人,另外法定继承,遗嘱,遗赠,也可能影响财产的来源。
民法典第1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进行继承。
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因此,判断一个独生子女是否能够全部获得父母的遗产,并不能仅仅看有无兄弟姐妹。还需要看父母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以及其它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不存在。
以下用小张的例子说明,独生子女为什么也可能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小张父亲死后,留下了有效遗赠协议,明确写明是由同村的李四继承的。
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小张是独身子,也不能按照自己身份拿到这部分的遗产,只好由李四拿到遗产。

这里的重点不是小张是否是唯一的儿子,而是父亲已经用遗赠协议安排了遗产。
没有遗嘱的话,遗产按第一顺序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这个时候,小张虽是独生子,但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父母一方上一辈的亲属,也有可能是继承人的。
所以,孩子少,并不意味着其它继承人的地位就会自动失去。
等到小张父亲去世的时候,如果是遗产分配的话,可能会按第一种方式处理。
即父亲再婚,配偶这个顺序的继承人发生了改变,小张不可以仅仅依照原来家庭关系来判断遗产的归属。
唯独独生子女的身份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继承关系或许已经发生了变化。
原则上小张继承遗产是夫妻共同的,但如果遗嘱指定一方继承的话,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所以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将遗产全部当作个人财产来保留。
真正要看的是继承的顺序,遗嘱或者遗赠的安排,还有是否有其他的法定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