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被说成是真实的故事的陈旧事件,听起来如同电影的情节一般,真正令人后背发寒的,并非炸弹本身。而是事件结束之后,一位父亲与院长叠放在一起的那个身份。
我们法院院长儿子曾伙同别人抢劫大款。
他们到广东一个地方杀人,砍伤一个台湾人,致使对方失去手。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几人开始逃跑。
逃跑的路上,他们遇见了一辆警车,他们认为那就是抓自己的车子。
一个人在情急的时候,判断常常会变得很短,仅仅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首先把目前的危险给推开。
于是儿子向车窗外扔了一个自己制作的炸弹。
谁也没有料到,炸弹并没有顺利地飞出去,反而撞上了车窗,反弹回来了,在车里爆炸了。
同车的三个人死亡,包括他们的儿子,还有一个人受到了重伤。
这件事曾经上过中央的新闻,因此它并非只在附近传播的闲言碎语。
但新闻可以报道案情但很难报告案情外的部分。
举例而言,一个作为法院院长之人,他知道自己儿子犯了些什么事情,也知道他儿子最后死在逃跑的途中,两件事情叠加起来,究竟会将一个人推进到怎样的一种精神状态之中。
那事后,院长常常一个人呆着。
并非是开会的时候走神,也并非普通的疲劳,而是人似乎失去灵魂。
这句话看起来有些重,但它恰恰说出了旁观者难以理解的部分。
从职位来说,他或许代表着秩序,审判,是判断违法行为的人。
亲情上,死去的也是自己儿子。
一个人能够在工作中维持原则,但不一定能够把原则变为一把刀,从而切断自己与孩子之间关系。
这也是许多人在谈到类似的事情的时候容易忽略掉的。
大家会关注抢劫,伤人,逃亡,爆炸,讨论这人该不该被惩罚,但很少想到案件结束之后,留下的人该如何面对未来。
当然理解院长痛苦,并不意味着替儿子的做法开脱。
抢劫大款是事实伤人,逃跑的时候向窗外扔自制炸弹,造成三个人死亡,一个人重伤,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抹去。
亲情是可以解释人的崩溃的,但是却无法改变事情的本质。
我认为这个故事的真正刺人之处,在于它并没有给人一个轻松出口。
你不能仅仅说院长是个失去了儿子的爸爸,也不能单单说他是个违法的父爸,更不能只因为他是一个法院的院长,而要求他像是一台不存在感情的机子。
身份多了,痛苦有的时候就没有地方放。
所以经常一个人发呆,不一定是在说什么,也不见得是在等谁来安慰你。
有些事发生后,人还可以吃饭,工作,说话,但心里的那块地方却已被掏空。
外人所看到的是,一个院长还活着,而他自己却不知道,在那个父亲那个位置上,他已经永远地缺少了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