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那家超市女老板儿子大学读书跳河自杀,据说是由于感情上的问题。
那一天晚上,儿子的遗体打捞上来。女老板扑到儿子身上,哭得直打哆嗦。情绪失控的时候,她抄起了旁边那把削菠萝刀,朝着不远处的那一个女生冲过去,连刺四五下,最后被旁边的人制止了。
对于事情的发生,街坊们一直都有各种各样的传言。
有人称,女老板儿子见女朋友背自己相亲,就约她出来聊聊,并威胁说不来自己跳河。
女生未赴约,并在短信中侮辱了他,后来才发生了此悲剧。
所以我那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女生做的太过分,人不能逼到这种程度。
但是后来看到了大家的评价,我才发觉,很多人的关注方向跟我完完全全不一样,甚至于把女老板看成是一个极端,可怕的人物。
我想告诉她几句话。
开小超市阿姨,实际上是一个不错的人。她早就跟丈夫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平日里待人和睦,做生意不太计较。
我父母不在家时,她还留下我在店里食用过几次饭菜,这些事情都是我亲身经历过,不是听到的。
她儿子也很努力,成绩始终不错。

我在读小学上初中的那一个暑假里,他刚好是高中毕业的时候,还到我的家里给我补习了英语。
我的印象当中,他是一个很简单的男孩,应该之前没怎么恋爱过,但是一旦投入到感情之中,就很容易将对方看得过于重要,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做出跳河这样的傻事。
我明白跳河是他的选择,而持刀伤人是女老板做下的事情,两件事情不能因悲痛而被合理。
但人是存在着前因后果,判断一个事情,也不能仅仅盯着最后一下。
一位母亲在自己儿子刚刚去世时的现场失去控制伤害了人,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她之前如何生活、如何养育孩子,也不能够因为这一瞬间就全部抹去。
至于那女生,我那时候看她的模样就觉得刁蛮,甚至说了很重的话,觉得她杀了都不值得。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样的话当然是不妥的,谁也不可能替别人判断生死。
但是如果传言是真实的,她知道对方将自己逼迫到了危险的边缘,并且用不赴约以及短信羞辱来刺激对方的话,那么至少不可以说自己对于后果完全是没有责任的。
法律与道德,原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
拿刀伤人要承担拿刀砍人的责任跳河的人要为自己选择负责一段关系中对别人的刺激羞辱逼迫也可能是悲剧链条里的一环
我同情这对母子,并不意味着认为伤人无道;我批评这个女生,并不意味着认为她应该死。
只是有很多人喜爱把事情切割成黑白两个部分,非要找到一个绝对的无辜,再找到绝对应该被骂的那个人。
但现实往往并不是那么整齐的,悲剧中可以同时有失控,伤害,责任与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