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吧,生吧,这件事情本身不复杂。
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人要和自己的妻子一起无子无女地独自生活,也没有说他只能够接受一种婚姻的安排。
法无禁忌皆可为,既然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选择也就在眼前,那就依照自己的决定去做,不要把所有的人都拉进来为自己盖上章。
你要孩子,你想传宗接代。可以。这是你的心愿,也是你需要承担的责任。
但问题是,你一点儿也不疼老婆,仅仅只是想一个孩子来传宗接代而已,那就不要一边这样做,一边还要求别人为你的做法寻找理由了。
我们不会逼迫你继续跟你的老婆生活在一起,我们也不会让你们永远保持一种你已经不接纳的关系,
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真的被逼了,你会听吗?
既然他人既不能决定,也不能代替你承受后果,那么你为何还要把注意力放在别人理解你、支持你上。
你可以分开,可以结婚,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重新去生活。
如果这些选择是你自己去做的,那么就不需要从别人那里拿到一张“你做得很正常”这样的证明了。
但是如果你仅仅是想在这里寻求认同,想要听到别人对你说:哎呀,这是很正常的,我们能够理解你,也能够支持你,不好意思我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选择自由与要求他人认同,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没有人拦着你做,与别人一定要赞成你,也不是同一个道理。
你可以不去接受当下的婚姻状况,也可以追求自己所想要的那个孩子,但是别人同样不能够接受你的原因,不会替你把这个事情说得很体面,也不会为了你想要听好话,而改变自己的看法。
归根结底,你想要的到底是选择权还是认同,得分得清楚。
选择权是可以自己去拿的,认同感是不能伸手去向别人讨要的。
答主骂了,而且对你he T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