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同这种做法,并非是因为不懂得一个人在失去孩子后所遭受的痛苦,反而是在这件事情中,妻子所承担的感感情情付出不能够被轻易地放在一边。
妻子与他相伴了这么长时间,也为这个家,为了两人的爱情而生下孩子。
孩子,是共同生活的证明,同时也是他们的感情的一个部分。
现在孩子意外去世了,家庭遭受到了无法避免的伤痛,当然要被看到。
但问题是,一个人要是想再要个孩子,与为了再要孩子而结束婚姻,重新娶个女人是两码事。
前者是一个人的愿望,而后者却将妻子放置在一个很难受的位置上。
她不再是一起面对生活中的爱人,而是完成了某种任务后可以被替代的人。
有人说,他只想再有一个儿子,这样的想法也许能够理解。
但能够理解一个个人的意愿,并不意味着赞成他为这个愿望所采取的一切行为。
要孩子不能自动成为伤害妻子理由。
没有孩子痛苦也不能自但是然地成为否定多年的感情的证明。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曾经为了这个家庭而付出过,并且还亲自经历过生育。
她不是一个突然出现,只负责生育的人而已,更不是用完就可以换的工具而已。

如果孩子出现意外死亡后,丈夫将再要个孩子置于婚姻与妻子感情上,他实际做的选择,是将妻子移开。
说得直白一点,他并没有真正地把自己妻子当成爱人。
他更像把妻子当作生孩子的手段,当成传宗接代生娃的机器。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重,但是事情要是走到离婚之后再去娶,仅仅是为了让另外一个女人来给自己生下孩子,那么妻子所感受到的或许就是这样被工具化,被替代的状况。
婚姻并非是谁欠谁的一辈子保证,也不存在人能要求某个人永远不放弃自己愿望。
但婚姻中至少要有感情,责任,尊重。
一个人是可以有选择的,可选择并不意味着别人就一定要认可。
特别是这个选择是建立在丈夫多年付出与感情被否的基础之上的,很难说是一个没有底线的抉择。
真正令人不能赞同的,不仅仅是离婚自己,也不单单是再娶一位女人。
重要的是,他将妻子当作实现生育欲望的手段来对待。
孩子的意外去世已经成为家庭的痛苦,再用这个痛苦来解释对于妻子的放弃,妻子所承受的不仅仅是失去了孩子,而且多年的感情也被重新估计了。
因此,我不赞同这样做。
这不是要求谁要继续这段婚姻,而是否认他要孩子的想法。
只是一个人如果为了再生一个孩子而选择和伴随自己多年时间的妻子离了婚,再娶了一个女人来为自己生育孩子,那这件事情本身就暴露出他并没有把自己当作自己的爱人,反而是当作了生育的工具。
这既是不尊重女人,也是不孝顺妻子曾经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