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情,往往能够反映出人的本性,而在这个问题中,最为突出的并非是离婚自身,而是发生事情的顺序问题。
母亲失去孩子原本就是一件难过的事情,结果还得面对丈夫的离婚,在原来的打击上再加重一层。
从妻子的情况来看,这并非是一句想离就离的话语能够轻易带过的事情,至少情感上,容易被认为是落井下石的。
孩子不存在,婚姻也会随之被推开。双重打击打在一个人的身上,任何人都不会感觉轻松。
所以,我才会认为,这件事情太狠,甚至杀人诛心。
当然,如果丈夫真的不想再继续婚姻的话,想离婚,再娶,再生也不能简简单单用一句不许离来解决问题。
婚姻到了这个阶段,双方都是有选择权的,但是选择的权力,并不意味着可以只顾着自己的想法,完全不考虑对方承受的什么。
真正难受的是,他一方面想着离婚后娶再生,另一边又好像只看到了自己的一步,却并没有认真地面对妻子所遭遇的那种失去。
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至少应当在财产的分配方面多替妻子考虑一下,让她不会在失去了孩子之后又在生活方面受到更大打击。

这并非是把钱当作补偿一切,也并非说多分一点钱就可以抹去痛苦。而是当人在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不要把代价全部推给另外的人。
要是连这一点也做不到的话,那么就很难相信,他在处理一个婚姻,并不是只想要把妻子从他的后面计划里清除出去。
关于以后还是否要生,是否能够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这是另外的问题,不可以因为想要再婚再生就将妻子的感觉和权益放在最后。
有人想供卵,有人考虑试管,但这些并非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具体如何评估还是要到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
一般情况下,正规大医院是可以进行试管的,但是可能是需要排队的,具体等多长时间并不固定。这些现实的问题不能够想当然地去安排。
要是有人还想要了解国外资源,那么也只能够把风险,流程以及自身的情况给弄清楚,可不能够将它当作是一句轻而易举的解决方法,更不可以因为着急而盲目地进行选择。
归根结底,生育方面的安排是可以讨论的,婚姻的去留也是能够讨论一下的,但是不要忘记,妻子才刚刚失去了孩子,并不是一件马上就能够替换掉的事情。
你可以离婚再娶,再生,但是你如果连多分一些钱给妻子也做不到的话,那我真的很难代替你说出好话。
因为这个时候,钱不一定能减轻她的痛苦,但至少能表明你知道你正在把多少打击留给了她。
一个人能为自己的将来做出决定,但不能将自己将来的后路建立在另外一个已经无法承受的地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