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实际上真正需要问的并非是妻子不能够生育该怎么办,而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她的不能生育。
不能一开始就被一句离婚再娶盖过去,由于原因不同责任也完全不一样,就连这件事情应该由谁来面对,也不能混淆在一起。
如果真的是妻子自己的原因的话,那么一个问题就绕不开:你那个死去的孩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此问题并非是故意进行抬杠,也非是要重新揭开谁的伤口,而是由于前后两事放在一块,本身需要解释明白。
一个人要是将“妻子不可以生育”当作离婚再嫁的理由,那么就不能仅仅只挑对自身方便的一部分,更不能将所有的责任都顺便推给妻子。
如果妻子不可以生育原因是你,或者是你的家庭的话,那么你还有什么面子要离婚再娶。
说得简单一点,出现问题的人不能一方面参与甚至引发这个问题,另一面又将问题当作丢弃妻子的借口。
这并非是谁更懂得讲道理的事情,而是最为基础的责任方面的问题,最起码要先把责任究竟在谁的身上弄清楚。
当然也不要告诉我离婚再娶是因为家中没孩子。

没有了孩子家庭的人多了去,别人也一样过下去了。
孩子应该是家庭最为在意的,但是它不能自但是然地成为否定夫妻之间的关系,否定共同的生活。
将没有孩子当作必须离婚通行证,看起来似乎在说现实,其实只是将自身的选择伪装成了无可奈何。
更何况当夫妻双方愿意面对此问题时,最差的也只是领养孩子。
这并非是说领养一定就是简单的,也并不代表领养就可以代替所有人的想法,而是说不能生育也不意味着生活从此就只有离婚再娶一条道路。
夫妻两人道德品行良好,领养孩子也能孝顺,也能成才。
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先问要不要结婚,而是要先问清原因,然后问清责任,最终才谈两人愿意如何面对。
要是原因是妻子的话,也要说清楚事实,不能因为一个小孩的存在就把问题弄糊涂。
要是原因是丈夫或者丈夫家庭的话,那就更不可能推出妻子,再说再娶是理所当然的。
在婚姻当中遇到不可生育的情况时,难处是可以去承认的,遗憾也是能够去承担的,但是不能够因为难处的存在,就省略掉责任,尊严,选择。
归根结底,首先问问责任在哪里,并非是为了帮谁解决问题,而是不要让一个原本就复杂的事情,最后只能由妻子一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