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现在好。
离婚是很伤人的事情,有很多人也觉得它不合理,像是把原本的家给拆开了一样。
但是事情真的是过不下去,离婚到少还给这个可怜女人一个抉择,让她能够自己离开过去的生活,去重新安排以后的日子
这件事情听起来不够体面,但是总比将人困于一段已失去感情婚姻中要好。
换到以前,很多情况下是不需要离婚的,男人再收纳一个回家,原来妻子也不一定有资格去说不。
男人的身边多了个女人,但是家里却依然能够摆出一副与和美美的模样,儿女围绕,日子还是照常过着。
只不过这个所谓和美,通常是建立在另外一个女人忍受上的。
她要每日面对丈夫以及新纳入的女人,她要看着她们在自己身边来来回回的生活。
一个失去了孩子的女子,本来就承受着非常沉重的痛苦。回到家里还要面对着这样的场景,怎么能够不被压得呼吸不畅,甚至于陷入抑郁的状态。
要是遇到的人恶毒一点的话,她受到委屈,也遭到暗气,但不一定有地方去说理。
她或许只能把苦咽在肚子里,明知道她受到了欺负,可是却只能如哑巴食黄连一般,有苦无言。

以后,她可能会被一点点地排挤出去。在家中没有地位,在关系中也没有声音。直到最后她连立足的地方都没有了。
一个女子被推来推去的,最终孤零零的被赶出了家门,别人却可能把这些说成是家务事,又或者说她自己不贤惠。
旧式婚姻的残酷之处,不仅仅是男人变心,而且女人连离去的资格都不存在。
她明明被放弃了,却依然要继续留在自己的位置,替别人保持一个完整的家。
所谓的一家人与和美美,要是要靠着一个人长时间受委屈、被冷落甚至失去了尊严来换取的话,那么这个和美自身就是虚伪的。
前些日子看了些民国时期的老旧事情,想到这儿,才更加觉得能够离婚并不仅仅是关系的破裂,也或许是一个人总算是有机会将自己从旧的生活里救了出来。
所以,如果真的要离婚,那就干脆点。
既然已无心继续过下去,就别一方面把人留在了婚姻里,另一面又让她过着被冷落,被排挤的生活。
离婚太伤人了,不要再拖延,推诿,难看,加深伤害。
该补偿的财产要多给,不要让本来就已受伤的人再逼着连生活都无着落。
这并非是占便宜的,也并不是谁在吵架的,而是对于共同生活的那一段关系至少保持一点基本良心。
不要再做不良心的事。
有的婚姻确实要结束,但是结束婚姻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手丢掉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