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合法解除婚姻。
但是法律上可以离婚,不代表所有理由都可以马上结婚。
只是因为孩子生病,妻子又无法生育,提出离婚在道德上难免会引起争议。
此处的争议,并非是说离婚是法律上必定不允许的,而是说,这种决定不能仅仅只看眼前生育的问题,更不能在一起承受悲痛时草率做出。
婚姻到底要不要再走下去,真正应该面对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到底有没有破裂。
要是两个人还有感情,仅仅因为孩子离开和生育的问题而痛苦的话,离婚不一定是唯一的办法。
孩子的病故本身就是夫妻双方共同面临的巨大的痛苦,妻子不生育也会使家庭面临另一层的压力,但是这两件事情不应该直接意味着婚姻已经不能维持了。
说到底生育问题能够成为婚姻当中的现实问题,却不应当成为判断一对夫妻感情到底破裂的唯个依据。
法院在审理离婚的时候,会综合地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双方是否存在和好的机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妻子不愿意离婚,提出离婚一方又无法充分证实夫妻感情无法挽回,法院或许不会判离婚。
因此,想要离婚并不代表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感情破裂事实与双方关系实际状况,仍需要依法进行判断。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上离婚自由不是一张能够绕开具体条件的通行证
从传统的道德观念而言,夫妻原本就被期待着在生活中一起同甘共苦,互相扶持。
孝经中说:“夫孝为德之本。
增广贤文中也说过: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得同枕眠。
这些话不一定能够帮助人们解决现实的问题,但是却表达出了一个简单的观点:夫妻之间的缘分是不容易的,当遇到难关的时候,应该珍惜共同的生活关系。
所以孩子的离开和妻子不可以生育,并不应该自然成为婚姻崩裂的唯一原因。
决定离婚前,可先尝试和妻子一起面对悲伤,把彼此的真实想法、对于未来的担心以及婚姻还能不能继续,认真沟通明白。
如果仍希望拥有父母生活,可以考虑合法收养实现。
婚姻不仅仅是一种用来生孩子的工具,而且还包含着责任以及承诺。
离婚是法律上的选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更不应该仅凭一时痛苦与焦虑轻率地做出决定,应该把法律,道德与情感都放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