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将生育两个孩子,三个子女,直接理解为对第一个儿子的背叛;
这句话听起来很沉重,但是真正放到具体的情况下来看,未免太过轻率。
孩子已经找不到了,父母已经忍受了足够大的痛苦,别人为什么还得站在一旁指导他们如何生活?
不属于自己的事情,话说得再好听,也容易成为站着说话腰疼。
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生不生,养不养,都是每一个人的决定。
别人能够有看法,但是没有资格将自身的看法强行说成是当事人应当遵循的道德标准。
特别是对于一个已经消失了的孩子来说,外人不知道他们每天经历了什么事情,也不能代替他们去承担这份挂念。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他们证明自己并没有背叛了第一个儿子,停止生活本身就是越界。
难道是因为孩子将来有可能找到,父母就得继续拒绝新生活。
要是孩子真回来了,难道父母不养,不认了吗?
将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生育新孩子与继续寻找,等待原来孩子,并非天然冲突的选。
至少这件事情上,别人没有权利向父母说明,他们只有选择其中一条。
反之,若孩子再也寻不到,父母只能独自生活,提出指责者又能为此负责?
他能承受父母以后的所有痛苦吗?
他能确保那个孩子会回来吗?
既然都做不到,为何要将一个不经当事人同意的选择,包装为必须接受道德命令?
归根结底,有的人讨论的不是父母究竟做了些什么,而是他们期望别人按自己的想法悲伤。
在他们看来,父母只要能生活下去,只要考虑其他孩子,就是放下了自己的孩子。
可是人的感情并不是一间仅能容纳一人的房子,生活也并非一次选择后就一直停留在那里。
这并不是为任何人辩护,而是认可当事人可以面对自身的状况。
将再生孩子视为背叛,表面上看似维护第一孩子,实际上可能是给父母增添了新的审判
他们失去了确切的消息,还要不断地证明他们足够痛苦,足够忠诚,足以符合别人的想法。
这样的要求看起来很高尚,在现实中却很冷酷。
因此,无论是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对于第一个的孩子而言,并不是简单的背叛。
父母如何选择,别人没有权利说三道四的。
要是孩子将来找到了,父母当然会继续养育,继续相互认可。
要是孩子一直没有找到,别人也没有权利为他们决定一生应该怎么过。
有些话说出来之前,还是要先站好自己的角度。
关心是可以的,判断是有界限的,特别是不要将自己价值观强加给正在痛苦中的人。
朋友越过了这个界限,恐怕就不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