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可以的,当夫妻之间的任何一方不能满足另外一方的需求时,都能选择结束婚姻。
婚姻并不是将人永远困在一起,也不是说只要结过婚就再也不会离开。
如果两人已经不能继续生活,那么结束关系,不一定就是错。
可以结婚和怎么结婚,并不是一个概念。
前者指的是选择,后者指责任。
孩子病了之后,你跟妻子都在忍受失去孩儿的巨大痛楚,这件事情本身已经太沉重了。
你们面临的是同样的失去,只不过每个人表示痛苦的方法可能不一样,承担痛苦快慢也有所不同。
可在这时候,你妻子除了丧失孩子,还要承受丧失丈夫的苦楚。
她失去了的不是一种抽象的结婚关系,是一个本应该与她共同面对这场苦难的人。
因此,问题不只是你是否有权利结婚。
问题在于,你打算在什么样的环境下离开,又将怎样的感觉留给那个仍处于痛苦的人。

你可以放弃这段婚姻不再继续,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考虑妻子的感觉,打算抛弃她迎接新的生活。
迎接新生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但是对于留下的妻子而言,这也许意味着她还没有在失去孩子之后的痛苦中缓过来,而是又要面对丈夫离开。
这并不意味着婚姻一旦受到重大打击就必须一直维持下去。
也并非说一个人仅仅因为愧疚而放弃了自己以后的生活。
人确实有可能在大的痛苦中做出不同的选择,有的人想继续保持着共同的回忆,有些人想要离开原本的生活,但这些选择不一定能够用一句话来简单地进行裁判。
可是,可以离开,并不代表离开就是天然合理的。
一个人要结束婚姻,也要承受自己离开的时候对另一方的伤害,特别是对方同样面临失去,同样需要靠近的情况下。
不要把我有权的选择直接当作我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权利能否解决,冷漠体现的是你如何看待身边的这个人正经历着什么。
忽然想起了昨天的话:冷漠是有罪但不能治罪的。
难就难在此。
冷漠并不一定会触犯什么清晰的规则,但是却会使一个人在需要被看到的时候,觉得自己被丢弃了。
所以结束婚姻是可以讨论的,新生活也是能够选择的,但是不能够假装妻子痛苦是不存在的,更不可以用一个可以的字,把之后的冷漠与责任一笔就带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