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原谅,也不主动来往,这个判断听上去很重,但是放在这件事上,并不是赌气。
真正让人难过的是,不仅仅是结果,而是他们在重要时刻做了什么、说了些什么。
三个小时的不管孩子,这不是一句话“没想到”可以带过的事情,至少在旁观的人看来是不负责任的。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他们说宝宝的命应该这样。
可是宝宝的命不应该这样,这句话本身已经令人心寒。
孩子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并没有及时地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还在两天之后离开。
离开后,他们反过来责怪你不在乎他们。
这并非仅仅是性格不合,也并非几句口角就能够解释清楚矛盾,而是他们将自身的感受置于孩子与你的感受之上。
他们过于自恋,也过于爱自己,却对宝宝过于冷漠。
要是一个人不作为直接伤害到宝宝的话,别人很难要受伤的人马上翻过来,更不可能让对方因为他们是父母而自动原谅他们。
亲情很多时候是有分量的,但是它并不是一张能够抵消责任的保护伞。
父母的身份代表着关系,也代表着义务,并不代表他们所做的事情都要被接受。
所以,心疼这个可怜的孩子,才不愿意原谅他。
并非为了让别人难堪,也并非故意将关系推到最后,而是自己内心的那道坎确实过不去了。
这个坎不是别人说几句“都是家人”就可以跨过的。
归根结底,原谅是受伤者的权利,而不是别人为他安排的工作。
如果他主动找你,可以正常应付,但要拉开距离。
正常应对,意味着不需要失控,不需要争吵,也不需要每次见面都是新的矛盾。
拉开距离,就是承认了这段关系不适合像以前一样相处。
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表面上维持基本礼节,内心不再将他们视为可依靠、可亲近之人。
许多人一听“不往来”就认为这是不孝,认为父母无论如何也不能断绝。
但这里说的是不是完全撕破脸,也不是推掉责任,而是降低往来的成本,把自己从不断受伤的境地中解脱出来。
虽然父母,还是不要来往的好。
该履行的义务,仍然履行义务,应有的基本照顾也可以照顾。
但是除此之外,无需主动靠近,无需强求亲密,也无需为证明自己的孝顺而一次又一次地逼迫自己的原谅。
义务还是得尽,就尽义务罢了。
这并不是冷漠,而是将责任与感情分开来。
有些关系可以做到不失责,但很难再亲近,这也许就是对冷漠与失责的父母最实际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