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每当有人提及这个问题时,回答几乎是一边倒地骂题主的。
有的人说他没有良心,有的说他不有道德,但题主要的是想要一个小孩,这件事情本身到底是错在哪儿。
要孩子,并不意味着嫌弃已经丢失的孩子。也不代表婚姻是随时都可以丢弃的。
更何况题主面临的并非普通夫妻之间的矛盾,反而是孩子出生之后,两人对于未来的生活产生完全不一样的看法。
一个人如果还想要孩子的话,另一个可能已经不想要了,这样的差异是很痛苦的,但是不能因为这种痛苦,而直接将其中一个的愿望判定为自私。
如果要照顾老婆情绪,强迫题主留在自己身边,不允许离婚,不就是将婚姻当成了对他道德的绑架吗?
婚姻是需要承担的,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就永远失去了重新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
题主既未出轨,也未因嫌弃自己孩子而想离婚,孩子病故。
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结束婚姻重新组成家庭,这样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很多人将离婚直接当作薄情,似乎只要提出了离婚,就意味着他没有认认真真地爱过妻子、没有真真切切地爱着孩子。
可是人的悲伤的方式却不一样。有的人希望能够两个人一同守护着回忆,而有些人却想要通过拥有一种新的生活来让自己能够继续往前迈进。
两种选择不会有谁天生就更高尚,没有谁一定就会更残酷。
有人说题主老婆也受害者,因此题主不应离开,这种说法听起来是体谅的,但实际上却是把她的疼痛变成限制题主理由。

她是受害者但她不一定像题主那样渴望再生一个孩子的。
想不想要孩子,原本就是个人的愿望,并非外人能够替她决定。
这和家中有没有皇帝没有关联,题主也不是说一定要孩子,人家就是喜欢小孩,想要小孩这有什么不对的。
更重要的是题主的妻子不能再生了,而题主依然可以再生,至少,他还有可能再要一个儿子。
这里的还能,并非是用来炫耀的本钱,也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自己的决定,而是说明了两个人所面临的选择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妻子不可再生,两人就必须每天看病故儿子遗像哭?
是不是一定要成为“我痛苦你痛苦,那我们干脆谁也不想过好日子,一起陪你哭完这一辈子”。
要是一个人想要继续生活下去,另一个想要把余生留在原来的地方,那么强制他们继续捆绑在一起不一定是在保护他们。
对于已经失去了孩子的夫妇而言,无论是留下或者离开,不应该被别人轻易地盖章。
旁观者仅仅看到了一个想要离婚、想要再要孩子,却容易忽视他也在承担失去孩子之后的痛苦
只不过他表达悲伤的方式,并非和妻子一同守着悲伤而是希望能够重新拥有家庭和孩子。
这不一定是对已故孩子的否认,也不意味着他将新的孩子作为替代品了。
至少,只凭着他要孩子,想离婚两件事,骂他没有良心,太快。
婚姻并不是比谁痛苦,谁拥有留住另一个人的权利;悲伤也并不是一张让对方陪伴自己度过一生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