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了,妻子心里已经有一道伤口了,不能生育了,又让这个伤口更深了。
两件事情叠加起来,对于她来说并非是一桩简简单单的家庭方面的变故,也并不是一句以后再想想办法就能够带过去的事情。
她失去了孩子,也没有了继续生孩子的可能性,这两层的打击本身就已经足够大了。
可是丈夫在这时提出离婚,妻子心里又多了一道伤。
要是他离开之后还想要和他人生孩子的话,那么在妻子的眼里,事情不仅仅是婚姻走向尽头那么简单。
她或许会认为,自己陪伴丈夫经历了许多年风雨,当真正遇到困难的时候,对方却打算把她留在那里,而自己另外寻找一条道路。
这其中最刺人之处,不仅仅是离婚自身,还有两个人一起经历的那段时光,在最需承担的时刻,被其中的一个人单独退出。
多年来风雨同行,在危难的时刻,你打算自己下船避险。这句话听起来很重,但是重有重的缘由。
当婚姻顺利的时候,陪伴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真正能够看得出一个人是如何去理解婚姻,往往是当对方已经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生活也不能够按照原来的方式继续下去。
当然法律与道义本身就不是同一个东西。
法律层面上,丈夫要离婚,不一定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婚姻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道德方面的压力来维持。
他有权利离开婚姻,妻子不能因为遇到了这些,而直接将他的决定转变为法律上的错误。
但法律是没有问题的,并不代表道义上就没问题。
法律仅仅能够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超出了规定的界限,道义还能够追问一个个人是否承担着共同生活当中所承担的责任,是否能够在伴侣最为艰难的时候留存一点点的体谅。
因此,丈夫要是想离婚,在法律上是无可置疑的,这一判断是可以的。
可是他却偏偏在孩子病了,妻子又不可以再生育了之后离开了,还想要和别人生活,这就难以用“婚姻的自由”这四个字去挡住所有的批评。
婚姻的自由保护是选择,而不是让人不愿意接受选择所带来的那种道德评价
有人会问,为什么妻子不可以再生育了,丈夫就一辈子要留下来?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是的。
没有人能代替别人去决定婚姻到底要维持多长时间,也没有谁能要求每个人放弃对于未来的生活的所有期待。
可是既然选择了离开,就不要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也不要求所有的人只能够理解你的情况,却不能够看到妻子正在忍受着什么。
说到底这件事情没有必要说谁违反了什么规定,但是道义上的重要性确实有。
多年的风雨同行,在危难时刻独自下船躲避风险,法律也许管不住,旁观者也不一定会轻易放过。
因此,法律上不可指责,道义上是有你的,两句话合起来,反而是最准确的一个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