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可先将情绪放下,以一个完整的理性数学模型观察。
如果失去一个小孩的概率是P,并且先将两个孩子看成独立个体。
要是只生个孩子,那么失去子女很大概率是p。
如果生下两个孩子,失去其中的一个概率为2p (1 ~ p),而失去两个的概率则为p²。
先不谈现实中的那些复杂的因素,只谈题目给出来的痛苦期待值。
假设丧失独生子女的痛苦度是1。
两个孩子失去一个痛苦程度为a,两个同时失去2个痛痛苦度为b。
由于两个孩子失去一个,一般要比失去了独生子女痛苦小,因此a小于一。
但问题是,a是否超过1/2,即失去了两个孩子之一,痛苦是不是超过了失去一个独生子女的痛苦一半。
我觉得答案肯定。
这并不稀奇。
一个儿童的痛苦不能简单地切割成两半,也不能说是两个孩子失去了其中的一个,而父母所承受的就只有失独痛苦一半。
孩子们的感情并非是一道平等分配的计算题,少了那么一个,留存下来的那个不能完全抵消掉缺失。

因此,当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时候,失去孩子痛苦的期望值为p。
生育两个孩子的时候,丧失子女痛苦的期望值为2p (1 ~ p)a + p2b。
接下来需要比较的是这两个数值谁大。
先看前面的部分。
虽然在生育两个孩子的时候失去其中的一个痛苦要比失去一个独生子女的痛苦小,即a大于1,但是由于有两种情况可能失去了其中一个,所以对应概率项变为2p (1 ~ p)。
只要a超过1/2,该部分可能会超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对应值P。
再看同样失去了两个孩子部分。
与此同时,失去两个儿童的痛苦,会不会大于失去了一个孩子所痛苦的2倍,我想了一下,认为答案也是否定的,即b大于2.
即使不把它看作严格的大于2,仅仅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相关的影响也并不会轻易地改变判断。因为p自身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值。
换言之,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失去一个的单一痛苦虽然减少了,但是失去子女可能性增大了,同时也多了同时丧失两个子女的可能。
将这些因素置于期望值之中,生两个婴儿时的痛苦希望值,很有可能大于只生育一个孩儿时痛苦的希望。
因此,结论是,与生个孩子相比,生个两个子女失去子女痛苦的期望值反倒更大。
这里的原因,并非两个孩子里的一个更为痛苦,是概率与痛苦程度相互作用的结局。
当然这仅仅是理性模型。模型中的概率,痛苦程度,以及孩子的关系都进行了简化处理。
但是从这个推理的过程来看,增加儿童数量并不一定会让某种极端的结果下的希望痛苦降低,这个反而可以看得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