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儿一定被惯坏,只因她不愿生孩子,先被扣上自私的帽。
随后,指责又回到了父母的身上,他们说她的父母让她生一个孩子来继承她父亲的香火。她不同意,现在已经好了,不需要她继承。
这种说法从表面上看是在对一个女儿进行评价,但是实际上却将好几层东西掺杂在一起,包括父母的期望,女儿生育的选择,以及所谓继承香火的家族幻想。
问题在于,父母生育子女,与子女必须依照父母的要求生育孩子,并非一个概念。
养育之间的关系包括责任,感情,付出,但不能自动转换为对子女的身体以及人生的支持。
女儿不喜欢生孩子,也许是她对于生活的认识,也可能她对生育的责任的谨慎,具体的原因,别人并不知晓。
不知道为什么,直接就判断她肯定是被惯坏了,其实并不是分析而是将自己的期望当作事实。
更让人觉得不舒服的是,话到后面,还把地域扯进来,说江浙沪这样被娇生惯育自私自利女的很多。
这已经不再是对于一个人的一种评价了,而是将一类女性从地域方面进行打包,首先贴上了娇生惯养,自私自利这样的标签,然后用这种标签来解释她们是为何不愿意生育孩子。

但是一个人愿不愿意生孩子,与她来自何方,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单独把江浙沪的女性单独拿出来并不能说明什么,仅仅说明说话者需要一个较大的靶子,以便让自身的判断更像是某种规律的。
而“又想吃爸妈的”,其中暗含着的逻辑也是非常直接的:既然是接受了爸爸妈妈的帮助,那么就应该是父母对于生育的需求。
这实际上是在将亲情当作一笔账目,父母给予了什么,儿女就必须通过婚姻,生育以及所谓香火来偿还。
但亲情并非合同,儿女也并非家族计划中的执行者。
父母能够表达自己的希望,能够讨论现实中的困难,也能够不理解自己女儿的抉择,但是不能因为自己养育了她,就认为她的人生需要交出一些部分去完成家族的任务。
更何况生孩子并不是一句你就生个孩子那么简单的事情,它代表长期的照顾、责任以及生活的安排。
愿意接受这些的人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不愿意去承担的人也应该有拒绝权利。
将拒绝生育当作“世界上没有这么多的好事”,从表面上看是在宣扬公平,但是实际上是要求别人利用自己的生命去满足别人的想像。
其实真正需要去追问的,也许并不是这女儿为何不生育,而是为何有人总是觉得,女人只要接受了父母付出,就应该用生育去证明自己并没有亏欠任何人。
问题并不复杂,生不生是她自己选择;至于骂她自私,不能改变,也不能使所谓香火因此更有份量。